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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022-03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0-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云海路“8·20”物体打击事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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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云海路“8·20”物体打击事件调查报告

2022年8月20日上午10时,位于西湖区云海路江平物流门店附近,熊XX在赣CH2539货车上清点瓷砖时,被突然倒塌的瓷砖砸中,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件发生后,西湖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2925日,成立了西湖区云海路“8·20”物体打击亡人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区总工会、区商务局、朝农街道、西湖公安分局分别派员组成。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取证、调阅相关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综合分析,查明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该起事件的性质。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件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熊XX,男,身份证号:360121XXXXXXXX6813,西湖区江平货运服务部(简称:江平物流)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103MA39HCRR9Q;注册、登记日期:2020731日;登记机关: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场所: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2688号银燕物流中心13栋框架背面7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货运服务部拥有2节L5251挂车车厢。其本人在此次事件中死亡。

2、王XX,男,身份证号:362204XXXXXXXX7810,赣CH2539货车(所在车厢为事件第一发生地)车主,与熊XX为供需关系。

3、陈XX,男,身份证号:362204XXXXXXXX7818,赣CH2539货车(所在车厢为事件第一发生地)驾驶员,与王XX为雇佣关系,此次由王XX安排其驾驶货车运送货物至熊XX所在的江平货运服务部中转,负责将瓷砖运到熊XX的挂车后,与熊XX核对数量。

4、刘XX,男,身份证号:362423XXXXXXXX2513,熊XX雇请的搬运工,负责搬运和清点瓷砖。

5、龚XX,男,身份证号:362501XXXXXXXX6411,熊XX雇请的搬运工,负责搬运和清点瓷砖。

二、事件发生经过和事件救援情况

(一)事件发生经过。

2022年8月20日,赣CH2539货车车主王XX安排其司机陈XX,驾驶赣CH2539货车,在高安市新街镇财富广场装载了约300箱规格不等的瓷砖,于早上7点出发前往南昌,计划将车上的80箱瓷砖,通过江平货运服务部中转至外地。

8时30分,司机陈XX在其他物流门点卸下100箱瓷砖后,便驾驶货车至江平物流门店附近,熊XX见到陈XX后(王XX与熊XX常年有业务往来,且认识陈XX,车辆从高安出发前,王XX向熊XX说明了要中转的瓷砖数量),便安排搬运工XX、龚XX帮陈XX把需要中转的瓷砖(80箱瓷砖,瓷砖尺寸:高1.5米,宽75厘米,每箱2块,每箱大约重52公斤),从赣CH2539货车车厢内的搬运至赣L5251挂车车厢(属于江平物流的挂车车厢)上,搬运途中,因天气炎热,两名工人和司机下车喝水休息时,熊XX向两名工人询问了货物搬运情况后,便自行爬到赣CH2539货车车厢内查看情况。两名工人和司机随后也上到赣L5251挂车车厢内继续搬运码货作业。

9时29分,CH2539货车车厢内传出“轰”的声响,正在赣L5251挂车车厢内码放瓷砖的龚XX、刘XX和司机陈XX听到声响后,立即赶到事发车厢,发现已经解除固定绑带的瓷砖发生了倒塌(15箱),熊XX躺在车厢内,胸部及下半身被倒塌的瓷砖压住头朝西南方向、脚朝东北方向。随即,龚XX、刘XX与陈XX一起,将压在熊XX身上的瓷砖搬离,同时,呼叫熊XX,已无应答。龚XX随即下车拿手机拨打了“120”,刘XX与陈XX在车上看护。9时45分,“120”到达现场进行施救,“120”医生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在医生宣布熊XX死亡后,XX随即拨打了“110”报警。

(二)应急救援情况。

接到事件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西湖公安分局、朝农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并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事件1人死亡,死者XX,男,5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360121XXXXXXXX6813,户籍地: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XXXX小区,西湖区江平货运服务部门店负责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用于熊XX丧葬费用共计2万元(主要是丧葬费用)。

四、原因分析

1.经现场勘查:事件发生的位置,位于CH2539货车的车厢上,该车属于王XX的车辆。车厢内的瓷砖全部为竖向放置,每15至20箱为1组,采用绑带固定在车厢的两侧。因前期的搬运,搬运工解除了其中1组瓷砖的绑带,剩余未搬完的瓷砖斜靠在车厢的外侧,倒塌的瓷砖(约1500斤)为解除固定绑带的瓷砖,瓷砖由外向内倒塌,正好砸中处于正面的熊XX

2.经调查,熊XX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搬运工将全部瓷砖由赣CH2539货车搬至赣L5251挂车后,和司机陈XX在赣L5251挂车上清点数量

3.经调查:熊XX患有高度近视,在没有佩带近视眼镜的情况下,无法看清周围1米范围内的物体。事发当天未佩带近视眼镜,现场也未发现眼镜。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XX安全意识淡薄,在无法辨识出车厢内瓷砖(解除了固定绑带,处于无保护状态。)有倒塌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擅自爬到CH2539货车车厢上,走到已解开固定绑带的瓷砖正面,查看剩余瓷砖情况,因无法看清瓷砖数量,便用手从外往内逐个掰开瓷砖,每掰开一箱便通过自身的身体倚靠住,瓷砖原有靠外倾斜,经过掰动,变成向内倾斜,当掰动至靠近车厢外侧的瓷砖时,熊XX身体无法承受住瓷砖的重力,瓷砖发生倒塌,被倒塌的瓷砖砸中并压住后死亡,是该起意外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五、事件性质认定

调查组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讨论后认定西湖区云海路8·20物体打击事件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西湖区云海路“8·20”物体打击亡人

事件调查组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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