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八一大道221、223号及东侧地块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需要,为维护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征收评估工作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和南昌市《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将申请参与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参与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已进入2024年南昌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公示表。
二、根据选定程序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费用依据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建设厅赣价经字(1996)71号文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请有意参与八一大道221、223号及东侧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在2024年12月12日12:00时前携带书面申请、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估价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不良纪录证明(由市征收部门或区征收部门盖章出具)、评估工作方案和拟参与负责人及人员名单,另附A4纸公司简介一份盖公司章,联系电话(以上资料一式二份,盖公司章)到西湖区八一大道197号顺丰速运旁一楼报名,逾期将视为放弃参与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13699550897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