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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发布时间: 2023-02-17 10:37
  • 来源: 西湖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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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西湖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西湖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现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13项问题

第四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2018年南昌市PM2.5浓度为29 微克/立方米,2019年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7%。2018年优良天数比例为89.6%,2019年为88.2%,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2020年1-6月,南昌市PM2.5 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为全省倒数第二,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县(市、区)中,南昌市占了6个,其中青云谱区是南昌市唯一两年空气质量未达二级标准的县区,在全省100个县(市、区)中名列倒数第二,特别是2020年1-7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5.9%(标况),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距离92.8%(标况)的目标相差甚远,南昌市难以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湖区各项指标同比改善明显,其中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优良天数比例为89.6%,同比升高11.2个百分点。

第七项:重点问题整改严重滞后。南昌市对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整改推进乏力,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推进滞后、久拖不决。应于2019年底完成的麦园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未如期完成,华侨城占用象湖省级风景名胜区问题未完成销号。红谷滩污水处理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进展滞后,进贤县高宗岭垃圾堆放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市自然资源局、西湖生态环境局分别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督促企业对违法用地完成复绿,编制《南昌市西湖区城镇化建设及湿地占补平衡与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方案通过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保障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不下降,督促企业办理完善规划审批相关手续。

第十项:大气污染防治治而不力。南昌市作为省会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科技支撑方面投入不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不强,导致城区扬尘污染、汽车尾气防控不力,餐饮油烟治理问题频出,工业废气治理不彻底。一是扬尘污染治理效果不佳。智慧工地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运行,导致工地实时监管不到位。青云谱区融创雪个庭工地、东湖区苏宁广场项目工地等10个建筑工地,均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工地扬尘污染严重。经开区英雄大道辅路、青山湖区昌东大道均未湿法作业,灰尘漫天。新建区南昌路桥公司原料露天堆放,道路未硬化,降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新建区江西路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主机仓和料仓虽已封闭,但仍有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二是餐饮油烟治理问题不少。全市各县(区)餐饮店不少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的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率不高,有的未及时清洗。红谷滩区红谷凯旋小区、经开区盈石广场烧烤摊点、西湖区绳金塔美食街等餐饮业聚集地油烟问题极为普遍。督察期间,餐饮油烟投诉占信访件总数的17%。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洪都高架、水产品批发市场、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周边汽车拥堵,大量汽车怠速运行,加剧了尾气污染。四是工业废气治理不彻底。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未完成,如安义县绿海农业合作社、洪安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区联圩镇周家自然村两家稻谷烘干厂等企业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未淘汰。青山湖方大特钢两台烧结机未达到超低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积极推进西湖区绳金塔美食街等餐饮业聚集地油烟问题治理,已督促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使用并及时清洗,保障油烟达标排放。

第十一项:水污染防治问题较多。南昌市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存在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的问题。市政府虽投入了大量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但污染问题反复,治理成效不稳。一是城区仍有黑臭水体。青山湖区昌东大道幸福东河、青云谱区佛塔村附近存在黑臭水体,长期未整治。二是流域综合治理问题反复。近年来,南昌市加大投入开展了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但水污染问题反复,水质改善不明显。经监测,乌沙河、西湖区孺子亭公园、桃花河、南昌县雄溪河、小蓝景观明渠、青云谱区昌南大道护城河等均为劣V类水,青云谱区梅湖为V类水。三是饮用水安全保障脆弱。南昌城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常有游泳、垂钓等活动,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并存在生活垃圾污染。进贤县高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两个污水排放口仍未整治到位。全市3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仅完成1个,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进展滞后。四是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不全。全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医疗机构均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城区的7家医院医疗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西湖区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红谷滩区江西中寰医院等5家医院污水超标排放。新建区石埠镇、联圩镇卫生院、安义县石鼻镇、万埠镇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均无医疗废水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协调市排水处,定期给孺子亭公园湖里更换活性水,确保公园湖水水质良好,湖面干净整洁无白色漂浮物,湖水无异味,目前已消除劣Ⅴ类水质。对南桃花河支流及西桃花河消防大队旁河道进行河道清淤、引入活化水进行生态治理,把河道沿线排污口截污,已消除Ⅴ类水和劣Ⅴ类水。针对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污水超标排放的问题,已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规范污水设施运维,经整改后排放污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第十五项:城市管网建设欠账多。南昌市城区污水管网破损、错接、混接、渗漏等问题突出,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影响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西湖区朝阳片区、经开区部分地段和青山湖区罗家片区管网未建成。清远渠沿线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江西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校未完成雨污管网改造,大量生活污水直入清远渠,恶臭扰民,群众反映强烈。朝阳污水处理厂原进水量约为8万吨/日,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进水量仅4万吨/日左右,近1200万吨污水去向不明。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中。完善城区范围内西湖区朝阳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市政管网建设,2019-2020年实施南昌市城区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整治工程(第一批)西湖区项目,新建调蓄池5座,总有效调蓄容积为32000m³,新建压力管8980m,新建初雨管2576m,河道清淤30000m³,2022年完成382个排水单元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单元纳管浓度。

第二十五项:南桃花河1号支流水质监测结果为V类水质。西桃花河2号消防大队旁水质监测为劣V类水质。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实施水域治理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生态修复,加强水源补给,改善水环境,开展岸线整治,排查污染源,避免污水排入河道污染水体,。推进周边道路污水管网建设及维护,防止污水直排水体,对南桃花河支流及西桃花河消防大队旁河道进行河道清淤、引入活化水进行生态治理,把河道沿线排污口截污,已消除Ⅴ类水和劣Ⅴ类水。

第二十六项:查看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公司有关台账,发现进水浓度偏低。最低时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3mg/L。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完善强化老旧管网改造,已完成污水收集全处理项目,建设容积为32000m³的污水蓄水池,收集河道沿线的排水,让初级雨水进入调蓄池,经过调蓄后泵送到污水处理厂。2022年完成382个排水单元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单元纳管浓度。

第二十七项:赣江明珠建筑工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承建南昌市桃 花镇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地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百”,存在设备未开启作业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已对桃花镇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赣江明珠建设项目方分别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桃花镇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已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目前已整改到位。赣江明珠工地已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时加强长效管理,长期坚持,严防问题反弹。

第二十八项:孺子亭公园异味重,取样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质。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协调市排水处,定期给孺子亭公园湖里更换活性水,加强日常维护监管,确保公园湖水水质良好,湖面干净整洁无白色漂浮物,湖水无异味,目前已消除劣Ⅴ类水质。

第三十项: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医疗废物转运联单未标明重量,污水处理区域异味重,未开启通风系统;污水超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①对该院超标排放医疗废水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并已处罚整改到位。②已督促该医院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运制度,按要求规范填写转运联单,二十四小时开启通风系统,保障污水处理区域无异味。③对整改后排放污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污水已达标排放。

第三十一项:洪都中医院医疗废物储存间过小,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江西中寰医院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每三天转运一次,废水处理设施老旧;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污水处理站的压滤机未使用过,其中一个装氯酸钠的药桶没有化学药剂,污水超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已督促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开启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按时定量投放化学药剂,经检测,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四十二项:江西省兆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降低环评要求,本应做环评表只是简单做了环评登记。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①西湖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②已责令企业严格按要求提交环评报告并办理相关环评手续。③举一反三,对2017年9月1日后审批项目进行梳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环评手续,不得自行降低环评要求,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三十七项:江西省医学科学院嘉佑曙光骨科医院废水超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①对该院超标排放医疗废水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②对该院整改后医疗废水取样检测,经检测污水处理后符合相关标准。③坚持长效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大中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消毒情况、污水排放、监测和日常运行记录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并现场提取水样进行检测,确保西湖区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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