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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330--2023-0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3-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度西湖区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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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西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管工作,使食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显著提高,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从源头防控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职责分工

食品监督管理股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年度检查计划的制定,同时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对象

南昌市上海人食品厂(西湖区全区仅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为炒货分装型企业,已于2022年5月换发新证。2022年我局对该企业共开展监督检查3次,开展监督抽检1次,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2022年度企业静态风险分级评分17分,风险等级为较低(II)级,动态风险分级评分0分,风险分值总和为17分,但由于该企业于2021年因抽检不合格被行政处罚,故企业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下调为 B级风险。

生产领域企业监管工作主要围绕南昌市上海人食品厂开展。按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6〕73号)要求,企业年度风险等级为B级,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我局计划2023年对南昌市上海人食品厂监督检查至少2次,每次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四、检查事项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6〕73号)要求,对该企业进行动态评分,帮助企业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提高监管效率,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同时,提升企业自身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区局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对上海人食品厂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根据《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排查和监管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食药监字[2017)192号)的文件要求,对照重点食品、重点问题清单继续对该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排查,巩固提高前期工作成效,针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四)根据《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督促该企业建立纸质追溯系统,现该企业已初步建立了纸质追溯系统,后续我局将督促该企业完善纸质追溯系统,确保从原料到成品都能有据可查,保障我区生产

环节食品安全。

(五)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南昌市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宣传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将《清单》内容纳入企业日常培训考核内容,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和诚信文化宣传栏(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运用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单位在“赣溯源”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并使用,做到“应登尽登”、信息“应录尽录”,确保企业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有迹可查,有源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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