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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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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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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西湖区财政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对外挂“西湖区财政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债务等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收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十二)健全全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街道(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十三)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十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掌握信息;做好年度税收分析;计算街道准财政收入,对协税护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人员培训。

(十五)进一步规范区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相关业务;为区预算单位设置会计帐簿并负责会计核算。

(十六)指导全区财政涉农工作,监督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

(十七)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

(十八)负责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全区人才工作资金投入保障和监管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含纪检监察、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党群、纪检、监察、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飞,联系电话:0791-86564673

(二)预算股(含文教行财、社会保障、行政政法)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魏赟琦,联系电话:0791-86564630

(三)债务经建股

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支持工业、服务业等有关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扶持企业发展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政府外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工作。

负责人:李琰,联系电话:0791-86564630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凤珍,联系电话:0791-86564715

(五)综合股

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拟订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负责监督、检查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其他票据的领购、使用、管理。

负责代征代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辖区内中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防洪保安资金。

负责人:陈芳,联系电话:0791-86564715

(六)会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的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负责人:王莉,联系电话:0791-86565027

(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叔萍,联系电话:0791-86564589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负责人:安芳,联系电话:0791-86520193

(九)区投资评审中心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基本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负责人:杨森,联系电话:0791-86560452

(十)区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区财政涉农工作;研究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乡财县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负责人:汪咏农,联系电话:0791-86564671

(十一)区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

监督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

负责人:刘庆火,联系电话:0791-86564589

(十二)区综合治税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

负责人:黄齐煊,联系电话:0791-86589685

(十三)财政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协助做好规范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办理区本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负责人:刘微微,联系电话:0791-86563823

(十四)区财政绩效评价办公室

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

负责人:刘芳,联系电话:0791-8656458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2号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791-86564673 

 传真:0791-8656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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