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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451--2022-00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2-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西湖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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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沿街道路、小区内和小区铺面前的障碍物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沿街的道路两边及小区内私设障碍物”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2021年城管执法系统“五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查处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场地上擅自设置台阶、石墩、墩柱、U型杆等车挡、路障以及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拆除侵占道路的障碍物59处。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全面排查,调查摸底

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组织人员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区、公园、广场、景点等周边,侵占损毁市政公共设施的突出问题逐一排查、造册登记,并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制定整治计划。

(二)集中整治,销号管理

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根据排查的问题清单,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要求,逐一整改、逐一验收、逐一销号,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对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并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联动合力,齐抓共管

按照《2021年西湖区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我局联合消防部门,督促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设路障行为的进行强力整治,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

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针对性建议非常有见地。

俗话说“堵不如疏”,如您所建议的,有的私设路障的背后是由于群众具有相应的停车需求,而老旧小区无法满足这种需求而产生的矛盾。因此,我局将会一面继续督促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保持对私设障碍物侵占道路行为的高压态势,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一面呼吁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考虑到停车问题,推动各街道办和交警部门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出现私设障碍物侵占道路的现象。

我们相信采取以疏为主、管理前行的方针,才能根本解决问题,才能形成人与城市的和谐共处,城市在管理中规范,群众在规范中受益,“共存、共荣、共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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