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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
答复
牛永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南昌朝阳中央公园“再施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停车办《关于各区将国有、收储土地停车场点位交由市政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通知》(洪停建办发〔2017〕12号)精神,2017年6月,朝阳中央公园停车场项目交由南昌市政公用驻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据该公司后期反馈,由于与地铁规划相冲突、交通组织难以协调等多种因素导致地下停车场项目难以实施。2022年4月,该公司向西湖区政府行文建议调整建设任务为平面绿色生态停车场,我区政府已回函同意调整。2023年4月该公司向我区政府发来说明:“后经我司投资测算,建设平面生态停车场也需面临巨量土方清运的困难,投入资金压力巨大等因素,故我司已经向市停车办报备,申请将该地块退回西湖区政府”。因此该地块一直处于未建设状态。今年4月以来,西湖区城管执法局一直在协调跟进该地块权属以及上级是否有规划的相关事宜并主动靠前作为,对内部的杂草以及私人菜地进行了数次清理。
今年7月下旬,我们得知该地块可能在地铁7号线规划施工范围内,立即向南昌市轨道交通发函沟通确认,但截至目前尚未得到明确答复。考虑到当前各类民生建设资金需求量巨大,若轨道集团回函明确该地块确属地铁规划建设用地且开工建设时限明确在 2025年之前,我区将配合维护现状,不再另行改造;若地铁施工明确两年内无法开工,那我区将结合2024年植树节活动,对该地块进行适当的绿化、彩化。
我区将持续对该地块的相关建设事宜予以跟进,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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