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等五项制度
政策解读
起草背景
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既是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公信力以及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度功能的重要保障。原有的制度已经不能适用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
1.党的十八大、十九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18年1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办案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
2.落实易炼红省长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函的要求今年3月,易炼红省长对省厅报送的《关于2018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批示,其中一项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全省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效率。
3.机构改革的要求
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组后,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有关行政复议规章制度需要修改并重新发布。为此厅里公布了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清理结果,明确了我处负责修订完善的五项制度。
4.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今年以来,司法部正在着手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并将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这方面工作。
起草过程
厅里公布了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清理结果后,我处及时着手修订工作:
坚持问题为导向,研究分析我省行政复议工作中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紧扣《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广泛收集外省市的有关资料,参考和借鉴了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以厅名义分别函送各市司法局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同时还征求了合法性审查处、行政复议受理与应诉处等厅相关处室的意见。对上述各地各部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我处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尽可能采纳。同时利用到部里开会和汇报工作的机会,与部行政复议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沟通;到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宜春市和新余市等市县办案或调研时,听取了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经反复研究、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五项制度的《修订审议稿》。
有关问题的说明
01关于《江西省司法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
《规则》系本厅负责办理省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性制度。根据不同环节的性质,同时考虑行政效率,《规则》重点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性行为,共七章,四十八条。总体框架是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案件办理步骤,设定了复议申请与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文书送达、行政复议指导与监督等有关内容。《规则》适用的是申请人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办理,但是考虑到对全省市县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示范,以及目前省厅还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厅本级的行政复议案件,因此在第四十七条规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厅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O2关于《江西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
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规范复议审理听证工作,一方面可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方面为听证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规则》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听证的基本原则,听证人员的产生及职责,听证的申请、受理和告知,以及听证举行等相关程序制度。共五章,二十四条。
03关于《江西省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规则》
规范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对加强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意义十分重大。《规则》规定了案件文书收集与整理,案件文书编目与装订,案件文书归档与移交等内容,比较系统规定了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各个环节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共五章,二十三条。
04
关于《江西省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规定》
规范案件材料查阅行为,既是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案件的现实要求。《规定》共十六条,明确了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查阅有关案件材料的条件、方式、要求等有关内容。
上述五项制度,全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除《江西省司法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系参照适用外,其他四项制度均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