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报告评审工作,大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重点建设用地进行安全利用,做好西湖区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将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管控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监测报告以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上传土壤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CY4-3-D11-02-1(兰宫路学校地块)曾经作为南昌市西湖区建筑垃圾消纳点,地块内目前仍有建筑垃圾等固废,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因此该项目被专家评审组评为不通过。
目前该地块已纳入2022年度国家、省级目标考核体系,为此,2023年2月28日南昌市西湖生态环境局按照专家评审组意见现对该地块的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在赣政通和现场送达督办函进行督办:1、请立即按照专家评审意见清空场地;2、场地清空后请立即着手聘请有资质的土壤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单位进行第二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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