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处、室: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平安西湖”建设作出了贡献。
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区调解工作表现突出的22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
一、桃花镇(2名):
1、罗冬梅,桃花社区人民调解员;
2、徐炳根,桃花镇三村人民调解员。
二、十字街(2名):
1、饶亮,十字街司法所所长;
2、陈妹,前进路社区人民调解员。
三、西湖(2名):
1、符雅丽,朱子巷社区人民调解员;
2、胡幸娟,高桥社区社区人民调解员。
四、桃源(2名):
1、汤庆康,桃源街道人武部长;
2、罗晓棠,抚河园社区人民调解员。
五、丁公路(2名):
1、郑飞芳,金盘路社区人民调解员;
2、吴树香,二七南路北社区人民调解员。
六、南浦(2名):
1、胡淑慧,天灯下社区人民调解员;
2、张霞,象山社区人民调解员。
七、系马桩(2名):
1、范娟,系马桩司法所工作人员;
2、邓小玲,南海行宫社区人民调解员。
八、南站(2名):
1、余华,解放西路社区人民调解员;
2、王娉,二七南路社区人民调解员。
九、绳金塔(2名):
1、张丽华,绳金塔司法所所长;
2、史玉雯,坝口巷社区人民调解员。
十、朝阳(2名):
1、钟国忠,朝阳司法所所长;
2、万勇鸣,绿源社区人民调解员。
十一:广润门(2名):
1、齐玉莲,翠花街社区人民调解员;
2、钟华华,惠民门社区人民调解员。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西湖区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