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厂:
为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十五周年。并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我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构建和谐平安西湖,现根据西综办发(2006)1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委实际,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活动计划。
一、召开书记、厂长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宣传月活动安排。
区直企业要重点宣传:
1.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原则;
2.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省人大颁布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3.《南昌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及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
4.中共西湖区委、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委政法委、综治办<2006年西湖区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西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主要精神。
二、悬挂大型宣传标语(条幅),利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橱窗、印发宣传材料等进行宣传。目前正在或准备改制的企业要重点宣传省、市、区关于改制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稳定因素较突出的企业要重点宣传新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在南昌织带厂开展一次综治宣传日活动,根据该厂正在启动改制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改制政策,认真了解和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解答职工的问题。
四、组织观看《平安和谐在西湖》vcd光盘,全面提升该光盘在党员干部及职工中的知晓率,推进和谐平安西湖建设。
五、用三天左右的时间举办综治干部培训班,集中进行学习,在当前改制或不稳定因素较突出的企业举办1-2次座谈会,开展以“如何做好当前新时期的综治维稳工作”为主题的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