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根据区综治办【2012】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我委要求各直属企业在3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综合治理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大力宣传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此工作做好重要安排和部署。
2、企业要充分发挥综治管理职能作用,全力维护企业的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的社会和谐,并为企业职工稳定作细工作,稳定第一的原则不能变。
3、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宣传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4、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好经验、好成效,增强职工的道德、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宣传反邪教政策,普及反邪教知识,提高职工识别邪教危害的本质,确实增强防邪、反邪的能力,树立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的良好风尚。
6对企业出租厂房做网吧的要经常性检查,严厉打击黑网吧和利用网吧,诈骗、色情、煽动等违法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关、停、整改、取缔。对酒店、宾馆要张贴标语,大力宣传。
7、在宣传月要用新手段、新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运用集中宣传,专题演讲等方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好此次活动。
二、工作措施
要利用好厂区的空间,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利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组织好可供学习有关文件、从心理明白社会中和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条件的要编排文艺节目进行宣传。
要求各直属企业每星期报一次综合治理情况信息。
三、工作要求
要求直属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踏踏实实地工作,并对宣传日活动进行小结,上报我委,要有宣传图片、行动方案,于4月3日前上报我委。
联系人:牛向峰 电话:86589783
西湖区发改委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