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抓住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深入推进科技人才引培留用工作。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实施科技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1.强化科技人才服务团队建设,“引育结合”夯实服务人才基础。
一方面是要积极对接市科技局,从市里重点中介服务机构库内择优遴选专业力量,通过政府采购打包合作的形式开展企业专业服务辅导;另一方面是要培养一批综合性的协调服务力量,以区发改委为业务牵头单位,协同各相关单位、各街办针对性加大科技业务的学习培训,稳固提升科技工作协同人员的服务素养。
2.提升科技人才专业化服务质效,“上下协同”攻坚研发费用入统。
一方面以科技人才工作协同为纽带,用好“企业创新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挖掘有研发的存量企业资源,在新企业引进中做好落地谋划,就升规入统、企业行业性质选择或者转换(符合统计研发纳统条件)等方面发力,做多研发企业数和填报量;另一方面以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基础,努力提高研发投入的填报质量,在知识产权储备转让、财务规范指导、研发投入辅助账归集统筹,解决研发投入填报过程中的专业化问题,协同税务部门结合研发费用规范账务处理、研发人员工资个税申报把关、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等各方面开展事前指导,着力做好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账务体现)到研发辅助账的统计归集(佐证材料)。
3.加大科技金融惠企支持力度,“股债联动”引入科技金融活水。
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会、座谈会以及一对一融资问诊等活动,持续推介“洪城科贷通”以及其他科技贷款产品等债务融资便利工具;另一方面协同对接省股权交易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适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介股权交易、挂牌上市等融资通道,股债联动双向发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定制化综合化融资需求解决方案。
二、实施科技企业人才培育壮大行动
1.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落户。
以“招商引资”提温行动为契机,鼓励招引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我区落户,壮大我区科技型企业基数,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提供有效助力。
2.摸清存量科技企业底数。
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区统计局(规上企业)、区中小企业局(创新型中小企业)、区税务局(加计扣除企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梳理出有科技含量的企业底数,摸清存量,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流程。
3.摸透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
三是借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托“千名干部访千企”行动、“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深入了解辖区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
4.推动高企认定工作。
联合税务部门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强化辅导服务,在高企培育源头上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推动高企认定工作。把握重要申报时间节点,举办高企申报、科小入库业务专题培训会,全过程指导企业从知识产权布局、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归集等核心创新指标的强化,促进认定申报常态化、服务便利化、管理规范化。
三、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借力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以及研发费用后补助等奖励补助事项,广泛摸底筛查,根据往年技术交易名单,对全区的重点科技企业进行梳理,挖掘出有潜力的企业,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台账,为动员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网上申报奠定基础;同时发动科技工作人员联合专业第三方机构深入科技企业,大力宣传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以及研发费用后补助等相关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针对技术合同关键内容进行点对点对接,面对面辅导,就系统上报流程作详细解读,打通服务企业人才“最后一公里”。
四、实施打造“科技人才政策”高地行动。
1.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申报的激励机制。
严格落实《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等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申报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扶持政策以及研发投入后补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等相关政策,确保企业政策“应享尽享”。
2.制定区属配套奖补政策。
参照全市范围内科技奖补政策,并结合区属财政状况,在科小、高企、高成长性企业以及技术合同登记乃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综合考量制定区属配套奖补政策,针对企业从事技术合同登记的人员以及中介服务对象适当给予适当嘉奖,从政策上积极弥补地区差异,彻底摆脱“政策洼地”窘境。针对部分具备行业领先地位或经济贡献度大的高技术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进一步激发企业研发投入内生动力,更好的释放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加快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西湖区转移转化、更多科技企业在西湖落地生根,为全区科技人才引培留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