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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9522-5574-8542-9591-53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卫生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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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政府关于编制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卫生事业实际,编制西湖区卫生事业“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规划,为新世纪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好头、起好步,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一、“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简要回顾
    “十五”期间,全区卫生事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维,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深化卫生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重点,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切入点,以构建公共卫生网络为基础,以满足不同层次群众对医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质量为主抓手,做强做优西湖卫生事业,实现了“十五”卫生工作目标。
    (一)全区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明显加强
    “十五”期间,我们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疫情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尤其是经历了2003年抗击非典和2004年抵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战役中,在全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了卫生系统的组织指挥体系、疾病控制体系、疫情报告网络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医疗救护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卫生检验体系、后勤保障体系等。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全国综合防治示范区行列,为全市唯一,全省两个之一。先后在全区启动了结核病防治日援项目、全球基金第四轮艾滋病项目。
    “十五”期间全区没有出现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在全国部分地区传染性非典暴发流行时,我区保持了无非典疑似病例和临床病例的好成绩,巩固了我区连续26年无小儿麻痹症、连续20年无白喉和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成果,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400/十万以下,儿童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以街办为单位达95%以上,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规划。
    (二)夯实妇幼保健工作基础
全区的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西湖区政府制定下发的西湖区妇女和儿童两个发展纲要,认真开展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建立区、街、社区三级保健网络,使我区的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均低于市下达的控制目标,妇幼保健所连续五年评为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
    (三)规范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在全区构建区、街、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
    “十五”期间,根据国家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和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思路,通过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和资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等,在全区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4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站42家),服务居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了社区居民从住所步行10-15分钟即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和双向转诊格局,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价廉的卫生服务。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受到省卫生厅、民政厅的表彰,通过国家及省、市专家的测评与复核评估公示,分别进入全国第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创建有中医药特色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行列。
    (四)卫生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
    区委、区政府重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五年来,区财政投入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经费达60万元。五年来,依据法律法规重点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辖区48家大中型餐饮业和18家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管理评分,初步评出学校食堂b级1户、c级14户、d级3户,大中型餐饮单位b级8户、c级34户、d级6户。提高了对急性中毒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五年来累计完成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单位监督约8万余户次,完成各类食品监测14070件,合格率达95%;餐具监测93696件,合格率86.66%;公共场所空气、用具监测56490荐次,合格率92.35%。完成学校日常性卫生监督560户次,学生体检13万人次,学生常见病防治1万余人次,开展了“放心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98起,取缔制假窝点6个,查处不合格食品5600公斤,价值24.13万元。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行医户次,执行行政处罚2510户次。全区五大卫生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总合格率达90%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
    (五)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
    区属医院大力实施“三名”工程,走科技兴医人才兴院之路,在巩固中医儿科和中医内科不育不孕症特色专科基础上,做大做强了手外科,引进了中医骨伤科、妇科、中医伤外科。医院在管理、技术水平、设备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第六医院成为南昌市十二家“示范医院”之一,荣获全市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区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第二卫生防治所荣获区文明单位称号。
    (六)爱国卫生运动深入人心,城市面貌不断改观
    全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创“四城”活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标准,着力做好组织机构、健康教育、除四害、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与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六小”整治工作,四害密度达国家控制标准,健康教育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辖区122个社区统一制作固定性健教专栏,印制入户健教资料40余万份,受到全国爱卫专家的肯定和称赞,为南昌市进入国家卫生先进城市,国家旅游城市作出了贡献。
    (七)卫生事业改革见成效
    在区属医疗单位全面推进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2002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委组织、人事、卫生三家联合行文,转发了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用人和分配制度两个改革实施意见,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一院、站、所一策的原则,进行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区卫生防疫站、区妇幼保健所着手进行了科长竞争上岗、职工全员聘用的改革工作,区属第六、第七医院成功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辐射周边社区的业务指导中心。同时在医院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区属第六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委托管理改革取得圆满成功,2005年8月由江西博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托管。卫生防疫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组建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八)经济工作按照“勇创一流、体现特色、加快发展”要求,打好发展经济攻坚战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变单一的方式为以商招商、会展招商、网上招商,五年来累计引进内资达3000万元,围绕促进全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四最”品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卫生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与行业思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卫生局优化投资环境承诺措施》、《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为单位、外商、企事业、个体户提高诚实、守信、公平、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一站式办证服务。
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卫生六项费用达   万元。
    (九)为民办实事成效显著
    五年来,认真为下岗职工排忧解难,清腾岗位安置下岗职工44人,安置五车运营残疾人5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与困难职工、残疾人结对帮扶20人,开展卫生进社区大型咨询义诊活动。关注困难和弱势群体就医问题,解决他们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原来为优抚对象、残疾人、五保户、七十岁以上老年人来院就医提供一免二减免五优先服务基础上,又制定了   措施,为特困群体就医提供“三免三减免”。2003年,区属公立医院在全市城区率先成为“残疾人优惠定点医院”,市领导杨洪基、罗慧芬亲自出席第六医院揭牌仪式。2005年,第六医院率先挂牌,成为全区首家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区红十字会向区属贫困小学生捐资助学累计达4.5万元。
    (十)红十字会工作
    在全区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救援工程、生命工程、爱心工程活动,每年坚持开展助困一元捐、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社会救助等活动。为贫困户、受灾户累计捐款达   万元,为sos儿童村和社会福利院老人开展义诊服务8次。无偿献血活动已深入人心,五年来,累计无偿献血达114700毫升。为倡导良好的社会新风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弘扬人道、救助精神已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十一) 从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卫生局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到讲政治高度来抓落实,明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层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员队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了卫生系统无不稳定事件发生。安全消防工作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维护了自身安全。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把问题处理在萌芽、处理在基层,对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尽到一份责任。
    (十二)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行业作风明显好转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卫生系统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同时在系统中加强行风建设,把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作为纠风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药品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让利于百姓,先后在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了“医院质量管理年”、“塑造西湖卫生人员新形象”、“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医院管理年”和机关“作风年”、“能力年”建设活动,有效规范了机关人员的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了医务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卫生行风明显好转。五年来,卫生系统累计收到表扬信封,锦旗13面。
卫生局连续五年评为全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卫生局的绩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评为全区先进单位,红十字会工作在全市城区唯一获全省先进,受到省人事厅、省红十字会表彰,无偿献血工作获全省先进,省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授予西湖区政府“无偿献血促进奖”奖杯。
    二、“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环境分析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在中部崛起与富民强区目标的提出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历史机遇
    党的十六大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新世纪前20年的奋斗目标,标志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省委提出江西要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区委、区政府提出“富民强区”和打造经济强区、文化大区目标,其中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已成为以上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发展卫生事业,促进健康,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地位都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同时也对卫生事业为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机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卫生事业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既富有成效地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又能持续、健康、快速地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给卫生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三)疾病谱的变化与多样化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增多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善,一些境外传染病的传入和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增多,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带来疾病模式的改变,慢性病和老年病增加,高龄老人更需要医疗和生活照料,对现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给卫生防病带来新的课题,必须下大力气切实加强疾病的防治与控制,加强妇幼保健、职业卫生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外来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加和城市化
    随着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给现行医疗服务体系及管理体制带来了巨大挑战,由于城乡居民疾病谱构成不同,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增加,使得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必须应付双重疾病负担,因此必须探索建立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和保障体系。
    (五)农村卫生工作亟待加强
    2004年9月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区增加农村卫生工作,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成为重点卫生工作之一。
    (六)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及其要求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对事业单位进行体制改革,实行机构分类管理,将按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聘用制将成为事业单位基本用人制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行企业工资制,从事公益活动的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对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转为行政机构,卫生领域也要按照以上原则明确职能。
    三、“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经济强区、文化大区”主战略,把握务实开拓的主基调,以“深化卫生改革,加强管理、加快发展”为主线,围绕“富民强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监督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建设,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形成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的办医模式,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打破按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卫生事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建设和谐西湖,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改革和完善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医疗救治能力和卫生执法监督能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及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缩小不同人群享有卫生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增强卫生事业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具体目标
    指标1:平均期望奉命在2005年基础上,到2010年增加0.3岁。
    指标2: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街办为单位达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适时将技术成熟、安全经济、有效的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指标3:巩固基本消除脊髓灰质炎成果,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巩固基本消灭疟疾、麻风病和消除碘缺乏病的防治成果,加强鼠疫监测,防止鼠疫发生。
    指标4: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阻止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
    指标5:全区肺结核涂阳患病率控制在70/10万以下,进一步控制霍乱、肝炎、非典、禽流感、出血热、感染性腹泻的暴发流行,加强对性病、艾滋病、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控制工作。
    指标6: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指标7:实施三级预防,积极推进全人群与高危人群相结合的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对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减少由于疾病、意外伤害、运动和精神创作所造成的残疾。
    指标8:加强对重大疾病的监测,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指标9:区属第六、七医院成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中心、救治中心。通过功能规范,协作合同以及价格杠杆,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到2010年,使辖区居民能够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服务,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良性循环。
    指标10:孕产妇死亡控制在40/十万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婴儿死亡控制在2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指标11:2010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
    指标12:全区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率达75%,健康行为达标率达65%,除“四害”工作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指标13:严格医疗服务技术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诊疗水平,区级医院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均达95%以上;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下,基础护理合格率达90%以上,住院部全面建立整体护理的模式病房。
    指标14:缩短平均住院日,区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在2005年基础上缩短一天。
    指标15:大力推进医学科研工作,形成一批在全市领先的重点专科,并发挥较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四、“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检测能力。要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能定位、责任分工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区、街(镇)、村三级防保网络。
    2、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重点是统筹考虑日常医疗和应急救治的双重需要,既要在设施、设备、条件等方面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又能适应日常的医疗服务,保持正常运转。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通过深化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改善管理,利用信息化推动管理的科学化,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反应、救治、监督和指挥决策能力。
    (二)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各类疾病发病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1、强化计划免疫。继续强化“五苗”接种,开展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卡介苗免疫效果监测,开展麻疹、脊灰疫苗的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加强流脑、乙脑的预防控制工作。逐步扩大计划免疫范围,适时将技术成熟、安全、经济、有效的疫苗纳入计划免疫。
    2、加强控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类传染病。认真做好霍乱、结核病、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全民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达65%以上,高危人群达90%以上,严格控制艾滋病、性病的传播;结核病人发现率到2010年达75%,治愈率达90%,努力降低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病率。
    3、有效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建设,在重点人群开展牙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逐步建立慢病防治基地。初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模式。
    (三)重视母婴保健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西湖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西湖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内涵管理,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强化妇幼保健技术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依法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减少因环境、围产等因素导致的儿童残疾发生,降低先天性畸形发生率。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0年,基本完成镇、村卫生院、所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达到卫生部颁发的标准,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比例合理,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乡(镇)卫生院要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要改进服务模式,深入农村、家庭、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要严格控制规模,按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人员,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搞活卫生院的多种运营形式,实行全员聘用制,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到2010年,全区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到2010年,全区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逐步推广和扩大覆盖面。要建立有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特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到2010年,在桃花镇实现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
    (五)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人口疾病情况和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合理确定政府所属医疗机构布局、种类、数量和规模,政府集中财力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改革政府所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所属医疗机构的产权关系,建立政府所属医疗机构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府所属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扩大用人和内部分配自主权。
    2、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投资或捐赠,单独或联合举办社会公益性医疗机构或经营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投入医疗事业,允许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对现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改制、改造。
    3、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相互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采取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需要的各类专业医疗卫生人才,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以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
    4、采取多种方式严格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改善医疗机构收入补偿结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行总量控制,要根据政府所属及社会非营利医疗机构功能和服务量的变化,核定年总收入及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控制药品费用。合理控制大型诊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通过按成本核定价格、制定诊疗规范等严格控制过度使用。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提高技术劳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
    5、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要切实转变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强对医疗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区域卫生规划,辖区内各类卫生资源均应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一管理。根据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对区域卫生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要面向社会,强化信息服务职能,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在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竞争。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财务和价格监管。要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实施经常性检查监督,严格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行为等等。
    6、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程,建立卫生执法监督新体系。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分管理职责,积极探索综合监督执法的模式和运行机制,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监督工作全面纳入卫生监督监管范畴,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执法力量薄弱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积极应对社会发展对卫生监督执法提出的要求,既保证日常监督工作的需要,也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交通、通讯、检测和住处系统等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建设,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水平。要依法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提高卫生监督频率,扩大各类卫生监督的覆盖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创新健康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城乡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和对健康资源的有效利用水平。到2010年,要完成健康教育机构的组建、附设或分设工作,独立承担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做到机构、人员、房屋、业务和设备五配套。积极开发健康教育市场,促进健康教育产业化。
    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先进村、镇、单位以及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大降氟改水投资力度;切实推进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提供环境整洁、饮水卫生、厕所无害、生态优良的生活环境。
    (七)加强卫生监督,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合理设置机构,确定岗位职责,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办案条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强化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由乡镇卫生防保人员兼任卫生监督员,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单位的发证、日常监督、查处违法案件、公共卫生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
    (八)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群众健康服务
    积极推行中医适宜技术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应用,凸显中医药特色,到2010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九)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与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以社区和农村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城乡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到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80%和60%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
    (十)坚持科技兴医,大力实施“三名”工程
    十一五期间,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合人才、技术和设备全力打造“三名”工程,形成一支高层次的人才梯队,不断创新和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改善条件,充实内涵,建设2-4个名科,加强对现有特色专科、特色项目的支持力度,使之得到稳步、深入发展。
    五、“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组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房因建铁军广场需拆迁,需要政府给予经费支持,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约需经费600余万元,省、市、区财政支持。其中争取省卫生厅给予启动经费30万。
    2、组建卫生监督所,要求政府解决办公用房,购置监督车辆、设备经费300万元。
    (二)南昌市第六医院建立一所使用面积300m2的体检中心。
    (三)区妇幼保健院引进儿童生长发育检测与评价仪器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四)加强农村卫生,对桃花医院进行房屋改造,添置设备,人员培训,改变现有人员技术水平低,房屋陈旧,设备落后面貌,需投入较大资金(争取省、市农村卫生院建设经费)。
    (五)加强村级卫生所硬件、软件建设,使之达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水平。
    (六)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经费,争取省、市、区财政配套经费。
    1、美沙酮维持治疗项目           18
    2、母婴阻断项目                  7
    3、100%安全套推广使用项目      10
    4、健康教育和自愿咨询检测       16
    5、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           10
    (七)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实行微机联网。
    每个街(镇)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下设若干个站,需市、区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市财政按每站1千元经费拨给。
    六、“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卫生事业的定位,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逐步实现由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由行政管理到依法管理、由单位管理到行业管理的转变,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
    (二)政府加强领导,规范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方式。政府要把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列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动员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卫生事业“十一五”计划实施工作。要规范对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方式,明确补助范围,增加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对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深入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注意做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之间的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农村和社区卫生建设,努力使“十一五”规划成为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成为以人为本、缩小卫生与经济发展差距的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卫生全行业的宏观管理,要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
    (四)积极推进卫生改革。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体制,促进卫生机构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的卫生改革目标,深化卫生改革,着手解决卫生管理体制、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人事和分配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初步建立起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与服务体系。
    (五)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根据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定酬的精神,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切实抓好卫生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保证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全面提高卫生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七、2020年卫生事业发展的展望
    2020年建立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突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享有质量优良的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进一步缩小,全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卫生事业和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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