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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260--2022-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2-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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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紧紧围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整治攻坚,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加强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为全力打好以“一核四翼”布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十大战役”,为全面开启建设现代化“幸福西湖”新征程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工作目标:坚决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任务;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继续实现“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

一、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不断铸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持续推动各街道(镇)、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协调主要媒体平台进行刊播,并纳入各单位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引导全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区委党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街道(镇)及有关党政负责人集中培训。(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为教材,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各街道(镇)及有关部门党政负责人,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聚焦“为何防”“防什么”“怎么防”“谁来防”等四大问题,牢固树立“风险不管控就是隐患、隐患不治理就是事故”的强烈意识,着力构建完善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制度体系,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地。推动各街道(镇)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单位重点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推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完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分部门明确细化现场考核标准,体现行业领域特点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点,精准推动各成员单位“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暗查暗访、提醒函等方式,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委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准入,督促指导企业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假证专项行动,巩固防范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长效机制。(安委组织,各安全专委会分别牵头负责)

6.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岗位责任。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员工以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等为契机,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作业确认制,抓好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全面落实考核奖惩、健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制度等,把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媒体等各方面力量作用,推动形成企业员工及广大群众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从根源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区安委办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7.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处理,及时查明原因、准确定性、分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对2020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调查结案满10个月的事故,围绕追责问责、事故处罚、行刑衔接、隐患整改等方面,开展现场评估,以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办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8.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认真梳理区级2个专题、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细化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据省、市要求,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地图”。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成效评估,重点对各街道(镇)属地治理情况、区各部门对行业领域治理情况开展评估,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安委办综合评估准备。将三年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考评重点,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区安委办组织,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党的二十大、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切实推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针对性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着力防控化解各类风险

10.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推进《西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实。以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为着力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各环节进行管理和监控。坚持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合力攻坚,构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检查督导指导、“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区危险物品专委会组织,各街道(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消防安全领域。大力宣贯《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级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老旧商住建筑、合用场所等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涉疫场所、“九小”等敏感场所;常态化抓好电动自行车整治,持续推进防盗窗(网)拆改专项整治。加强对电商物流仓储、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气膜球馆等新业态研判风险,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结合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治理。(区消防专委会组织,各街道(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建筑施工领域。持续强化危大工程监管,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建立每季度典型案例曝光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差工地”活动,定期公布“百差工地”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建筑,坚持区政府主抓主责,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既有房屋倒塌引发事故行为。(区建筑施工专委会组织,区住建局,各街道(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文化旅游领域。紧紧围绕辖区3星级及以上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督促场所开展自查自纠,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完善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督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区文化旅游专委会组织,各街道(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校园安全领域。深入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继续大力推进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月志台账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打牢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基础,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区校园安全专委会组织,各街道(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道路交通领域。严格落实重点险要路段“三必上”、重点事故多发平交路口“五必上”。紧盯重点车辆隐患治理,联合开展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轻型货车“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节假日、午后凌晨等重点时段查处,重点查处酒驾醉驾、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持续营造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突出现场震慑警示,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城市工程运输车“野蛮行驶”、拼车包车超员载客、危险货物运输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强化品牌打造,强化重点宣教,强化警示曝光。(区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城市运行领域。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和风险监测预警,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推动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优先完善城市天然气、供水、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处置功能,再逐步扩展到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形成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体系。查处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未办理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相关科研院所等单位技术支撑作用,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县三级“智赣119”大数据运维中心建设,着力推动“智赣119”消防物联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发挥数字治理效能。(区城市运行专委会组织,各街道(镇),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特种设备领域。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按照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防范电梯施工过程的高空坠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倾覆等事故发生。组织开展锅炉、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区特种设备专委会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商贸领域。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超)、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商贸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商贸安全专委会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燃气安全领域。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按照《南昌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化燃气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建立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完善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在夯实燃气安全基础上狠下功夫,结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实施老旧燃气管道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制定改造实施规划、方案和目标任务,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管道老旧锈蚀、违章占压等重大安全隐患。推动各街道(镇)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引导居民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区安委办、区城市运行专委会组织,各街道(镇),区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深化安全监管执法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20.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和执法装备配备为契机,加快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和专业化建设,强化精准执法,全面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注重引进和培养法律人才,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骨干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专业力量建设,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问题。关心关爱执法人员,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司法局,各街道(镇),区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1.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全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集中行动,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推动街道(镇)依法受委托行使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区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行业领域进行“双随机”抽查,更多组织专家指导服务“会诊”,帮助整改重大隐患,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司法局、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街道(镇)分工负责)

22.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持高压态势。(区安委办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六、牢固树立依法治安思维,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23.加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宣传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加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实施工作。加强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审核,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实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标准的学习贯彻,支持帮助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在总结本行业领域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基础上,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区安委办组织,区各安全专委会分工负责)

七、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5.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全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集中行动和“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广场、社区(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全社会群众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围绕安全生产重要政策、重要法律法规制修订和重点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风险警觉性和自救互救技能。(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7.健全安全生产市场化机制。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持续保持整治中介市场的高压态势。健全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力推进基层应急体系能力建设集中行动,切实做好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力量准备、装备物资准备。推进应急指挥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制,建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水平,把稳守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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