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区安委办制定了《南昌市西湖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南昌市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南昌市西湖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南昌市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安办字〔2023〕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调动各方力量,拧紧责任链条,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海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胡玮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资料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5日结束。
四、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行许可,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西湖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许可焰火晚会,组织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会同应急、市场、住建、交警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严防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或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资质、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检制度、验视制度、实名制度,加强物流、寄递的源头把控关。督促客运企业加强检查,严防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加大路面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协调、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各街道、区洪城商圈服务中心、区历史文化街区事务中心:是本辖区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组织落实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和宣传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五、专项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未经审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五)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易制爆原辅材料运输的。
(六)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易制爆原辅材料的。
(七)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或通过货拉拉等进行非法短途运输的。
(八)非法寄递烟花爆竹的。
六、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街道要定期对花圈殡葬用品经营场所、副食店、原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位置、城中村等可能从事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居(以前发现过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村居)、重点户(提供过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行为的住户)、重点人员(以前参与非法经营、储存的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所有可疑场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开展联合执法。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及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及时核实,确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无处藏身。
(三)全面开展集中宣传。各街道、各部门通过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村组“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短视频APP、海报条幅等宣传载体,以字幕标语、通告公告、广播提示、小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态势和奖惩措施,同时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对家庭、他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活动。
(四)全面开展举报奖惩。各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微信群、部门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南昌市西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奖励制度,依托周边群众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对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主动上手,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挥,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实行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街道、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非法违法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9月9日前报送附件3及近期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4日前报送打非治违情况(包括总体情况、附件4、典型案例等)。
联系人:肖勇,联系电话:86503765,电子邮箱:926004881@qq.com
附件:1.《江西省安委办关于汲取湖南醴陵“7·11”事故教
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
2.《江西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工作的通知》
3.西湖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人员信息表
4.西湖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