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湖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西湖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西湖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围绕“全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十大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三区”战略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湖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全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2.深入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持续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工委)班子成员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持续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推动各街道、各部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3.坚决抓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定期听取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监管力量、干部队伍、体制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持续高质量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各项重点任务,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二、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江西省实施细则,制定完善西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访谈,聚焦短板弱项、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安全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5.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能交叉的新业态新风险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区各安全专委会工作职责、运行机制,落实专委会工作例会、季度小结、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建立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事前预防。(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6.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区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7.强化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安全生产十五条和全区安全生产三十七条具体措施要求,一查到底。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切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核实责任追究办法》,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核实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安委会组织,区安委办,区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各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三、把握工作重点,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8.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西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全民安全素质提升、风险分级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精准执法和帮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基层基础提升等十大行动。推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子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指导。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安委会组织,区安委办,区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各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9.扎实推进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按照《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部署,聚焦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全面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疏散、场所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用火用气安全、初期火灾处置等突出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九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教体局、西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0.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进完善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图”,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大工作力度,广泛深入学习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质提效。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公共安全底线。(区安委会组织,区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各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四、紧盯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化“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聚焦高风险“人车路企”,完善细化治理措施,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基础。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和车辆,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等风险隐患路段,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沿线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区道路安全专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会同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道专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2.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大跨度公共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洪安办字〔2023〕173号)要求,持续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严厉查处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乱象行为,严查重处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隐患实施分类分级排查整治和管控,切实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区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各街道、区建筑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3.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深化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督力度。(区燃气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街道、区燃气管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强化辖区加油站经营场所、危化品贸易无仓储经营场所、燃气经营储存使用场所中的醇基燃料使用、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场所、物流和快递等重点仓库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力整改全区危险物品领域重点场所突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动强化各街道、各部门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健全完善联合“打非”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危险物品专委会牵头组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消防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6.强化商贸领域安全监管。配合有关单位持续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大型商场、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商贸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商贸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各街道、区商贸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各街道、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18.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监管。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督促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完善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行业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区文化旅游专委会牵头组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加强校园安全监管。强化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强化学校校舍、体育场馆、院墙及周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严防校园拥挤踩踏。(区校园安全专委会牵头组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有关细则、指南,探索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立足城市安全重大风险,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促进信息化、智能化与城市安全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城市安全防范能力。(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坚持从严从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
21.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推广应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固化有关部门季度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制度,并通过执法培训、示范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2.健全完善巡查督办“三包”“四单”工作机制。全力迎接省安委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创新安全生产督查方式,不定期对各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落实安全生产“三包”监管责任制,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运用“四单”工作法,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理直气壮推动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3.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注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探索更大范围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对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加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拔聘用等工作,弥补基层执法“人少质弱”问题。(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六、致力长效常治,持续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4.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宣贯。深入推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即将修订的江西省危化、公路安全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5.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推动在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6.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根据《江西省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有关要求,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7.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等工作。抓实监管责任,推进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铁路平交道口改造等工程治理行动。(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8.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做好预案、机制、力量、装备、物资等方面准备工作。统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推进应急指挥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制,建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推进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区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强化先进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29.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进一步强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查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