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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8075-4000-8225-2123-047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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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巩固成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切实巩固好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坚持和不断深化,成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制度。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建设和管理好西湖民政网,进一步公开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咨询服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的基础;加强绩效考评监督,拓展局务公开渠道;要继续完善政府公开栏、局务公开栏内容,将政策公开拓展到党务公开,增强透明行政的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1、全面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不能公开的内容报局办公室审核。政务公开内容应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结果,以及行政监督等方面。行政主体公开包括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及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公开;行政决策公开包括决策依据、形式、程序、内容和时间等方面的公开;行政执行公开包括执行依据、条件、方式、程度和相对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权力的结果必须公开。局属事业单位应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报局办公室备案,以便随时抽查。

2、突出重点。要从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局机关要重点公开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开事务。

3、注重结合。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相结合,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开;政务公开要与推行电子政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相结合,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责任的落实。认真落实领导主管,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要抓好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局机关各科室要履行职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住址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务公开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的一般程序办理。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受理部门要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审核制度。通过预先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公开事项的真实有效;三是评议和反馈制度。办公室应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四是备案制度。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都应将公开事项向办公室报备,并加强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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