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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西人劳字[2008]25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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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纠风工作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西湖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现就2008年区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效能型政府,实现西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

根据西府办发[2008]29号文件精神,此次民主评议是市直各单位近几年连续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深化和提升,采取下管一级、分级负责办法进行的一次全面评议。依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人事劳动系统工作实际,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为局各科室及本系统下属区社保局、区劳动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参加评议对象为辖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个人共三种服务对象。

四、评议内容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建设法制人事、和谐人事、阳光人事、效率人事、廉洁人事,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事部门。”

1、是否健全、实行了行政执法和依规办事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2、是否清理和规范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有关程序;

3、是否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事项,是否规范了收费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有没有乱收费的行为;

4、是否清理和废止了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规定;

5、是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人事政策性文件、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公务员考录、奖励表彰、职称评审、专家选拔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工作的办事结果是否及时公示;

6、是否严格、规范执行了各项人事法律、法规、政策;

7、是否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是否开展了业务工作网上办理;

8、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9、是否实施了“一门式”(一站式)服务;

10、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政府采购、经费管理、人事调配、公务员录用、军转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人事考试等工作是否有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

11、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接访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诉求渠道是否畅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是否热情及时,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是否及时得到化解;

12、是否建立了人事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是否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3、是否存在虚报浮夸、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态度生硬,说话口气大,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15、是否存在行政作为,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的现象;

16、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甚至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五、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区人劳局据本方案有关要求负责实施。

区人事劳动局办公室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部署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劳局党组书记、局长雷雳担任,成员由人劳局副局长蔡厚义、副局长龙冰、就业局局长姜岚、社保局局长喻胜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黄刘担任,成员由涂相侯、陈曼青、龚文俊、马友学、赵巧、孟若松担任,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12月结束,为期7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17日召开2008年全区人事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全区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区人劳局组织评议员在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并通过报纸、网站等开辟并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由区人老劳局对服务对象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并7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市人事局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区人劳局在市人事局反馈意见结束后,要对反馈的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情况810日前报市人事局。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省、市、县三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9月下旬,省、市、县政府分别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新形势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对于我们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责任、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激励全区上下同心同德、共同奋斗,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西湖的新跨越,具有重要的意义。区人事劳动局都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我区整顿“五风”活动,切实进一步增强人事劳动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开门评议。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采取座谈会、登门拜访、发征求意见函和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开门纳谏,广开言路,多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自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要注重实效,突出抓好整改。衡量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效,最终要看群众、企业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对群众、基层、企业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取信于企业。要采取回函、回电和登门答复等方式,对群众投诉、举报逐件进行反馈,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充分依靠报纸、网站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报道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要严肃评议工作纪律,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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