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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3-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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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91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2 号)精神,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进行了一次调整,调整后,西湖区人社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综合管理股、基金监管股、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股、劳动综合管理股。

办公地点:南昌市西湖区行政中心2号楼4楼

负责人姓名:刘益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656479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的研讨。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全区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才流动政策,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供服务;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九)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区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人社局作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机关财务、后勤保障、档案、综治、信访、维稳、普法、保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格,联系电话:0791-86564927

(二)人事综合管理股

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区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综合管理人才流动,为人才流动提供服务;拟定我区特殊需要人员、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资格评定、职务聘任、考试、考核、培训等工作,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

负责人:熊坚,联系电话:0791-86597725

(三)基金监管股

拟定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基金监督网络、综合协调各项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项基金的预决算、收支、管理、运营、结存情况和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实施监督,指导监督经办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基金监督举报系统,承办、交办、督办基金投诉举办案件,查处基金管理中重大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级及下一级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基金的情况。

负责人:毛莉琴,联系电话:0791-86597312

(四)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股

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调控政策;贯彻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总额;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负责办理全区机关事业、企业统筹单位职工退(离)休、提前退休职工的审批手续

负责人:涂瑾,联系电话:0791-86597710

(五)劳动综合管理股

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收支预(决)算;综合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理居民在内地就业审核;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综合管理进城务工农民及外来劳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全区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业务指导。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劳动合同管理与鉴证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集体)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区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集体)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培训、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等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制度、规则、程序,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行使仲裁权;指导全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重大劳动人事违反案件等突发性事件。负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劳动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地方性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承担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袁定成,联系电话:0791-865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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