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信息公开>西湖区房管局>机关简介>机构职能
分享到:
索引号: A25010-2527-2449-0319-9472-53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房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4-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构职能2021年
  • 浏览量:
  • 字体【      】

根据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4〕40号)精神,保留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区政府主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对外挂“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租金收缴、减免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的住宅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屋(非住宅)租赁委托管理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出售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有非住宅的拍租工作;负责公有非住宅租赁的备案、鉴证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换届工作;负责辖区内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提取房屋维修基金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实施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资格审核、实物配租摇号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和租后管理等具体工作。

(六)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负责全区直管公有住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的房屋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装修查勘结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办理房屋装修的登记备案手续,会同城管部门对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查处。

(九)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管理工作。

(十)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负责西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管理的各项工作。

(十-)负责全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十二)负责全局系统的创建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

1、党政办:负责全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务文电的处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全局系统副股级以上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上报及优秀中青年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统战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全局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负责行政文件的起草、文稿审校和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回复上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局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就业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改革与评聘工作;负责信息、督查、政务信息公开、普法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维稳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接待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办公自动化及信息建设工作。

2、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局年度财务预算、进行财务决算;负责预算内、外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核算工作:负责汇编财务报表;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单位及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财经违纪现象;负责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违反财经法行为的意见。

3、住房保障综合股:负责对全局公有房屋产权、产籍、产业、租赁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局直管公房办理回迁起租和使用权转止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局直管公房出售进行初审工作,配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做好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负责全局公有非住宅租金评估、公开拍租、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商品房屋租赁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房地产经济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租赁企业备案工作。负费全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房管所做好直管公房危旧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预决算工作;负责局属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提取房屋维修基金的初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解答;协调、指导和督促局属各房管所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经济适用房上市及租后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单位申报启动房屋征收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报区政府审批;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对方案的论证、听证、意见征询、方案修改和报区政府审定及报市相关部门备案等工作;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组织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国有士地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工作,同时协助做好搭建房屋认定和处理工作;负责书面通知有市、区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工作;负责提请区政府下达房屋征收预告、房屋征收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张贴)房屋征收公告等工作;负责组织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督促评估公司依法、公开开展评估工作。同时协助市局做好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每年的考评工作;负责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被征收户,报请区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和催告工作,并及时组织送达;负责提请区政府申请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并拟定强制执行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协助做好因征收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督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在征收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征收档案程序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等工作。

4、物业管理股: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换届工作;负责辖区内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区的房屋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装修査勘、结构安全鉴定工作;办理房屋装修的登记备案手续,会同城管部门对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查处。

三、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陈剑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7号楼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1--86597419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