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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湖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 生成日期: 2019-03-19
文件编号: 西办字〔2019〕41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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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桃花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

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负责推进服务业发展平台建设。负责提出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运行态势。负责组织调研服务业重点课题。负责研究服务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三)牵头负责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内容涉及服务业工作。负责对各街道(镇)服务业发展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四)负责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负责组织全区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省、市服务业龙头企业。负责指导全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负责服务业中、高端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五)负责制定总部经济和商务楼宇经济扶持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商务楼宇的规划布局,组织协调总部企业、楼宇入驻企业的引进,牵头规划和引导全区商务楼宇经济发展和招商工作,促进楼宇经济科学培育、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措施。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楼宇总部经济的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相关扶持政策落实。负责全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情况的信息综合和数据。负责楼宇经济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以及相关统计、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建立楼宇(总部)经济企业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七)负责督促、指导商务楼宇的智慧楼宇APP建设发布,楼宇招商信息发布及进驻企业接洽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商务楼宇管理办法,引导楼宇物业规范管理。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总部、商务楼宇入驻企业的问题、投诉以及相关意见处理,营造楼宇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负责楼宇协会联络工作。

(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全区服务业四年倍增计划目标任务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涉及服务业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省、市服务业龙头企业。负责指导全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负责服务业企业、总部型企业的产业引导以及特色招商工作。负责确定总部企业招商目标以及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的协调推进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区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参与全区开放型经济重大决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做好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协调重大项目推进。

第四条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保密安全、应急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大型招商引资活动联络和服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文字综合和调研工作。负责政务、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外事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部门间的协调。负责承担纪检、监察有关工作,承担统战、工会工作。负责管理本局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负责审核、编制、发放机关职工工资。负责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工作。负责审核各项必要费用支出。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负责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收据及印鉴等。做好财务报销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产业发展科(楼宇总部经济科、四新经济科)。负责全区总部经济发展和楼宇经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商务楼宇的规划布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措施。对全区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负责管理与指导商务楼宇的智慧楼宇APP建设发布,以及楼宇相关信息综合和数据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配合做好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总部企业、楼宇入驻企业的引进,负责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负责楼宇闲置数据动态管理。负责总部型企业、成长型企业、潜力型企业以及新经济类的培育和引入。负责西湖楼宇协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负责《西湖区促进商务楼宇(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奖励申报、审核以及兑现衔接。负责楼宇经济、协会经济、商会经济、文旅经济的秘书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监测分析服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服务业发展形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计划。调度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建议。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楼宇经济工作考评体系,对各街道(镇)服务业发展、楼宇经济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组织全区服务业重点企业申报省、市服务业龙头企业,指导全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开展重点企业培育和服务品牌活动。负责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四新经济产业。负责牵头推进服务业新经济发展。负责研究制定新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负责牵头拟订新经济促进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服务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推动经济技术协作。协调解决服务业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提出产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服务业中、高端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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