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司法局为西湖区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6个职能科室,即: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普法教育股、社区矫正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管理股,公职律师办公室),下辖12个司法所。近年来,西湖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和谐西湖为主线,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各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湖区司法局内设 6 个职能科室(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机要保密、应急、财务、政府采购、组织人事、信息宣传、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法制办公室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需要参与区政府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指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桃花镇政府、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三)普法和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西湖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股
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本系统综治维稳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西湖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区各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公证管理股,公职律师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审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指导、监督、管理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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