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等行政许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等行政许可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等行政许可。
2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等。
4 受理机构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现场受理。
5 决定机构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士首次注册)。
西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士延续注册)。
6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7 申请条件
7.1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一)无精神病史;(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8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9 申请材料目录
先登录国家卫计委网站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护士在系统成功注册激活后,网上提交申请,拟执业医疗机构确认后,打印审核表
9.1 护士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 |
复印件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3 |
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4 |
聘用单位所在市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5 |
护士执业资格证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6 |
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7 |
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8 |
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或重新申请注册,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9.2 护士延续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 |
复印件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2 |
《护士执业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盖医疗机构公章 |
3 |
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申请人自备 |
4 |
继续教育学分卡(学分卡在江西省卫计委医学会远程教育办公室办理,后在网上答题,提交延续注册时,办理人学分卡通过我委网上核对,相应年度学分必须满足国家级5分、省级10分、市级10分,共计至少25分才能办理延续注册)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申请人自备 |
|
|
|
|
|
|
10 申请接收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现场受理。
联系电话:86530595。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6号楼2楼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11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11.2 受理
登录国家卫计委网站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护士在系统成功注册激活后,网上提交申请,拟执业医疗机构确认后,打印审核表。向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11.3 审核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材料后由承办人审核,审核通过报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处审核,通过后再报省卫计委审核。
11.4 制证
西湖区卫计委承办人员制作执业证书。
12 办理方式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现场受理。
13 办结时限
《护士延续注册》法定时限:20日。
14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5 审批结果
对准予许可的作西湖区卫计委承办人员制作执业证书。
16 结果送达
电话通知,自取。
17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可通过官网及其他途径查询或查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8 咨询途径
咨询: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咨询电话:86530595。
19 监督投诉渠道
西湖区卫计委办公室:0791-86589707。
Q/XHWJW
20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6号楼2楼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