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医疗机构:
因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接触,降低人员感染风险,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给医护工作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我委行政审批事项中医护注册业务现试行“不见面”审批,即网上办理。医疗机构可以扫描申请材料,通过QQ、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工具发送给我委审批科,我委审批科通过以上网络工具对各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订正、许可。
需要网办医护注册业务的医疗机构指定一人为本机构网办业务负责人,填写附件1表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QQ号、微信号等信息),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发至审批科工作人员电子信箱,确定负责人后,该机构的业务申请材料由该负责人通过QQ、微信等网络工具向审批科提交材料,医疗机构网办业务负责人要认真审核业务申请人的材料,核对原件并确保材料是业务申请人本人提交。确认申请人材料内容与本机构实际情况相适应。
委审批科医护注册网上办理工作联系人:熊伟,联系电话:86597810,电子信箱:64669490@qq.com,QQ号见电子信箱。网办业务均须填写承诺与授权书,申请材料中含身份证件和承诺书的,合并到本通知附件2、附件3的授权与承诺书中,相关表单见附件。
西湖区卫健委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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