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信息公开>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职依据
分享到:
索引号: m468934--2022-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1-12-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西湖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各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现将《西湖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湖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大力推广落实“尊崇工作法”,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尊崇感、获得感、幸福感,在全区范围内推行退役军人“尊崇银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充分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回报奉献社会的干事热情,不断开创我区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积极发挥广大退役军人传承守正赋能的优秀品质,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动员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街区振兴、志愿服务、文明创建、救急解困、矛盾调解、防灾减灾等方面贡献力量,带动广大退役军人携手治理基层社会,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大效率地发挥退役军人积极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组建机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尊崇银行”工作推进小组,由谢敏任组长,柳淼、陈莉任副组长,各街道(镇)服务站站长为成员。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柳淼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尊崇银行”运行管理工作。

(二)设立场所。“尊崇银行”设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退役军人1000人以上的街道(镇)、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500人以上社区(村)设立集中兑换点,其它街道(镇)、社区(村)可根据实际设立分点,并提供相应物品用于积分兑换。

(三)建立机制。各街道(镇)服务站广泛动员辖区内退役军人加入“尊崇银行”会员,并发放一张积分存折,积分要求按照《西湖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积分评分细则(试行)》(见附件)落实,并实行“周登记、月公示、季兑换、年表彰”,规范工作运行,确保“尊崇银行”运行管理取得实效。

(四)规范运行。“尊崇银行”由各街道(镇)服务站每周收集辖区内退役军人参与市域治理方面的方案、信息、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评分细则进行登记形成工作台账,每月底交由推进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推进小组办公室每月公示积分情况,每季组织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积分不重复兑换),每半年对积分50分以上的分值进行兑换清零,每年底表彰奖励10-20名“尊崇银行”优秀会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按照半年积分(积分不滚动累积)推荐2名积分达600分以上的“尊崇银行”优秀会员,通过全市统一排名选取前20名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奖励。

四、实施步骤

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9月15日前)。制定“尊崇银行”实施方案。

(二)设定场所(9-10月)。学习和借鉴安义县模式,设定“尊崇银行”场所。

(三)试运行(10-12月)。全面组织“尊崇银行”试运行,结合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进一步完善规范相关工作。

(四)正式运行(2022年开始)。“尊崇银行”从2022年开始正式运行,按照相关制度机制落实。

五、有关事项

(一)积极争取经费来源积极申请资金用于“尊崇银行”建设及运行,并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动员辖区内拥军企业等社会组织捐款捐物,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和货品等价对换等形式,为“尊崇银行”常效化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电话、短信、上门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尊崇银行”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最大限度地把辖区退役军人动员加入进来,真正把“尊崇银行”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平台。

(三)注重思想政治引领。要以“尊崇银行”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强化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意识,并将加入“尊崇银行”的退役军人全部纳入“新长征”志愿服务队,不断引导他们担当作为、奉献社会,始终保持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优良作风。

(四)强化荣誉激励机制。要加强荣誉激励工作,将“尊崇银行”表现突出的优秀退役军人,优先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等评先评优对象,并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优先推荐入党,对符合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进入社区(村)两委班子、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兵支书”人选。同时,通过节日慰问、邀请参加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荣誉感,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更多的退役军人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来。

附件:西湖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积分评分细则(试行)

附件:

西湖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积分评分细则

(试行)

一、运行对象

全区所有退役军人(以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系统人员为准)。

二、考评细则(以每人50分为起点分,加分不设上限)

(一)记零分项目

1.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赴京非访或到省、市非访2次以上或来区非访3次以上的;

3.组织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4.在重大会议、活动和重点时段,参与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导致本街道(镇)或社区(村)被通报批评或被上级组织约谈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邪教活动的;

6.弄虚作假套取积分的。

出现上述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积分记零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加分项目

1.参与见义勇为、制止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抓获现行的,每次加200分;

2.参与抗洪救灾、森林防火等急难险重任务作出较大贡献的,加200分;

3.帮助他人完成微心愿、好人好事,每次加50分;

4.长期关心关爱孤寡、老、幼、病、残群体,事迹突出的,每季度加200分;

5.参与文明创建、环境整治、交通秩序维护、文明督导、扶老助残等,每次加20分;

6.义务参加社区(村)治安巡逻的,每次加20分,每月封顶100分,超出部分作为年终评优依据;

7.发现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每次加20分,成功调处矛盾纠纷的每起加50分;

8.每季度各街道(镇)服务站可推荐2名在上述六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会员,每人加200分;

9.每半年按照半年积分(积分不滚动累积)推荐2名积分达600分以上的优秀会员,通过全市统一排名选取前20名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奖励;

10.荣获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尊崇之星”等奖项的,区级加300分、市级加600分、省级加1000分、国家级加3000分;

11.荣获年度或年内重大阶段性工作区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乡镇级加150分、区级加300分、市级加600分、省级加1200分、国家级加5000分;

12.荣获年度“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奖项的,区级加1000分、市级加3000分、省级加6000分、国家级加10000分;

13.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推进小组认定的其他加分情形。

(三)扣分项目

1.参与非法宗教、封建迷信和宗族派系活动,参与非法集资、从事传销等活动的,每次扣20分;

2.参与黄赌毒,组织参与情趣低俗、不健康活动和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每次扣20分;

3.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尊老爱幼,不尽赡养老人,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每次扣20分;

4.参与打架斗殴的,每次扣50分;

5.不按信访有关规定上访反映问题或歪曲事实上访的,每次扣50分;

6.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推进小组认定的其他扣分情形。

三、结果运用

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推进小组办公室按照“周登记、月公示、季兑换、年表彰”的要求,每周根据退役军人综合表现进行计分登记;每月对退役军人账户积分汇总公示;每季对退役军人账户积分超出原始分即50分以上部分的分值,暂定以1分相当于0.5元人民币的形式兑换日常生活物品;每半年对退役军人账户积分50分以上的分值进行兑换清零;年终开展退役军人“尊崇银行”表彰大会,评选10-20名优秀会员。

四、本《细则》由区退役军人“尊崇银行”推进小组负责解释。凡与本《细则》不相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