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春节即将临近,为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的良好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行为,防止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组成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从2010年元月26日至29日,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涉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各大菜场、香烛经营点进行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一、整治重点
开展以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一)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行为
包括生产企业直接向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产品;无资质从事批发业务;批发企业向无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产品,向零售点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零售点无证销售,超经营资质销售,销售非正规渠道进货的产品以及直接从生产企业进货的产品等。
(二)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行为
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产品的超定量储存,超经营范围的储存,储存烟花爆竹原材料;居民家中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二、具体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组
组长:喻水洪
成员:胡玮、陈琦及所辖街道安监员
检查范围及时间:
元月26日:桃花镇、桃苑街道
元月27日:朝阳洲街道、广润门街道
元月28日:西湖街道、南浦街道辖区
第二组
组长:程磊
成员:蒋泉、杨志安、周高椿及所辖街道安监员
检查范围及时间:
元月26日:系马桩街道、绳金塔街道
元月27日:十字街街道、南站街道
元月28日:丁公路街道
三、整治措施
1、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处理一处;做到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的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的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的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原则。
2、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镇(街)、村(居)等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监管作用,实施明查暗访、走村访户和奖励举报相结合,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消除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2010年元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