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湖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炎热季节、汛期、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推动七大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2019〕11号)有关要求,按照市安委会“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部署,区安委会决定,自2019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工作重点,彻查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抓到位。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七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执法力度,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19年7月下旬至10月底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整治。
(一)共性方面。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5.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6.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7.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个性方面。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就投入试生产的;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
任务分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行为;市政公用行业领域违章作业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任务分工:区城管局、区城建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交通运输安全。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面包车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违法行为。
任务分工:西湖交警大队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安全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任务分工: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集中整治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任务分工:区城建局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努力解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重点打击气瓶的无证充装等非法行为,整治违规充装、超期未检等问题;打击无证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非法行为,整治特种设备的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等问题。
任务分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工贸行业安全整治。辖区工贸、商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监管。
任务分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负责所属商贸领域,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校园领域安全整治。辖区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校园交通、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用水用电、校车、体育等方面的安全排查。
任务分工:区教科体局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文化旅游领域安全整治。重点对辖区歌舞厅、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安全通道(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对辖区旅游景点、公园、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任务分工:区文广新旅局牵头负责,桃花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区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作出部署安排。各街道(镇、管委会)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区安委办统筹协调、区各专委会指导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区各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七大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监管实际,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深化全区七大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推动“双千示范”工程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公示曝光等形式,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按照《西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辖区内存在大量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在 “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安全生产标准化报上级部门给予降级处理;发生较大事故,一律责令停产,“百日行动”结束后,经安全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注重工作实效。百日行动期间,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西湖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联合整治计划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同时,要按照各专委会办公室职责,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打非治违”落到实处,突出以点带面,强化实效。
附:西湖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联合整治计划表
西湖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联合整治计划表
序号 |
区九大安全专委会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联合执法时间 |
行业领域 |
联合整治事项 |
1 |
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应急管理局、西湖消防救援大队、桃花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
7月下旬 |
特种设备领域 |
重点对桃花镇十里村水岸桃花安置房电梯进行专项检查,对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
2 |
危险物品安全专委会 |
区应急管理局 |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等相关单位 |
8月上旬 |
危险化学品领域 |
对辖区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 |
3 |
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 |
区城管局 |
相关成员单位 |
8月上旬 |
燃气行业领域 |
对辖区内4家燃气服务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
城管执法领域 |
对辖区高空广告牌进行专项排查 |
|||||
4 |
商贸安全专委会 |
区商务局 |
区应急管理局、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 |
8月中旬 |
物流园区 |
对辖区商贸、物流园区进行专项联合检查 |
5 |
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 |
西湖交警大队 |
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区城建局 |
8月中旬 |
客运,货运领域 |
对辖区客运、货运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
6 |
文化旅游安全专委会 |
区文广新旅局 |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相关单位 |
8月份 |
文化市场聚集场所 |
对辖区娱乐场所、网吧、星级宾馆饭店、文物进行专项检查 |
7 |
校园安全专委会 |
区教科体局 |
市场监管局、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 |
8月份 |
教育 |
重点开展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打非治违 |
8 |
消防安全专委会 |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 |
街办、社区、辖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 |
8月下旬 |
消防领域 |
对辖区电气火灾和电动车进行专项检查 |
9 |
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 |
区城建局 |
市城建局西湖安监分站、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 |
9月上旬 |
在建工地领域 |
对辖区30家在建工地进行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