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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50--2024-014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10-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西湖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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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2.全省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23日

2.各校(园)确认、公示时间:10月23日-10月31日

3.全区初审时间:11月4日-11月8日

4.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证网 (www.jszg.edu.cn)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

5.各校(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公布,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工作安排,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并参与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中来。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要求,提前对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或换发手续,及时更正证书错误信息,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2.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我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费保障

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三)教师培训

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学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教师培训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四)工作咨询

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与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791-86597473。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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