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街道信息公开>西湖区桃源街办>履职依据
分享到:
索引号: A25820--2021-00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桃源街办 生成日期: 2021-07-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窗口办理服务事项
  • 浏览量:
  • 字体【      】

行政执法窗口办理服务事项

城市管理)

1.数字城管案件处理

**********************************************************************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4.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5.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处罚

6.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7.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

8.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的处罚

9.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10.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11.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的使用或管理者未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并影响市容的处罚

12.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13.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此项权力仅赋予街道)

14.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15.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16.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17.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18.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19.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20.环境卫生专业队伍收取费用后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罚

21.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不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街道、清运垃圾粪便的处罚

22.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23.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黾位的处罚

24.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25.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26.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肩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27.乱扔动物尸体的处罚

28.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处罚

29.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30.厕所、化粪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时处理的处罚

31.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破坏公厕设施、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32.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33.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处罚

34.对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35.对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等损坏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行为的处罚

36.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37.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处罚

3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3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40.责令停止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违法行为

41.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处罚

42.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43.店牌店招设置的管理

44.城市房屋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和终止、解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