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信息公开>西湖区民政局>履职依据
分享到:
索引号: A25010-1323-6214-7713-9102-53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3-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0年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西湖区民政局西湖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

桃花镇、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根据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洪民字〔20202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提标提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73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由435元提高至475元。

二、提高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55元。

三、开展城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按照西府发〔20181号文件要求,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即每人每月168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即每人每月336元;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每人每月1344元。

四、提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485元提高到550元。

五、调整后的保障标准从202011日起执行。

因时间紧迫,请各街道(镇)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定发放对象、核准发放金额,造好发放花名册,及时与银行沟通,务必在202032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将此项补贴发放情况在低保证上填写清楚,确保提标提补按标准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西湖区民政局西湖区财政局

2020313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