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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110--2021-003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7-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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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江西法治“首善之区”,更好彰显省会主城区主担当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深学笃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面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2.提升法治意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让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新提任领导干部考法制度,多措并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聚焦短板、补齐弱项、精准施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本地本部门落实落细,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3.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二、持续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新冠疫苗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西湖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进口冷链、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责任单位:西湖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5.优化政务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赣服通”4.0版,完善提升“赣政通”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推行“无证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努力尽早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整合12315消费投诉等平台,加快完成西湖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整合,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全面推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影响企业开办领域的难点问题,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日办结”,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6.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开启2021“转作风 优环境”活动年,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按照信用风险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走访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倾听企业诉求,帮助排忧解难。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进一门办所有事”要求,推动依申请事项集中进驻市民中心大厅,推进市民中心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制度,落实各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政府指定开展赔偿的部门应当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调查,建立案件办理台账,实行跟踪管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工作,推进“五河两岸一江一湖”西湖区境内流域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西湖自然资源分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三、坚持依法决策,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8.坚持依法规范决策。全面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西湖区人民政府文件审查规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堵住乱发文、滥发文、出台违法文件的漏洞,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区块链+法治”建设试点,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联合抽查、行政检查监测点和“一案一码”制度,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1.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入推进街道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3.自觉接受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贯彻落实《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西府办发[2020]49号),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不低于100%。(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4.强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5.提高政务诚信。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信访条例》,推进税务、市场监管、房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注重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场景建设,配合打造“信用南昌城市品牌(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六、夯实治理基础,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6.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大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昌治久安”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样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推动平安建设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实网格监督员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的执法工作,把社会治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湖、法治西湖。(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7.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按照中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部署,制定出台西湖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8.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年”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19.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权力保障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加强区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推进区综治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提档升级,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20.强化法治宣传。制定出台西湖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实现“精准滴灌式”普法,增强普法效果。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巩固“法律明白人”工程质效,扩大培养范围,强化分类指导,提升培养质量。完善“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机制和参与法治实践管理制度,开展达标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七、加强督察问效,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1.贯彻落实纲要。抓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22.强化督察考核。科学设置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跟踪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常态化推进区镇两级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桃花镇、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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