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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3869-0450-5016-3252-504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4-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落实过“紧日子”切实加强和规范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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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落实过“紧日子”切实加强和规范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桃花镇政府、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有关要求,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预〔20206号)、《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赣财预〔202012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3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和规范区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以收定支、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按10%比率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加大对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的压减力度,节省资金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兜牢“三保”底线。

2.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压减标准过高、承诺过多、不切实际、效率低下的支出,统筹集中财力,根据实际需要加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投入、改善民生、稳定经济增长。

3.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严格履行。严控新增支出,对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原则上由部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从现有预算中解决,财政不追加安排部门正常运行经费。

4.加大盘活力度。2020年起,对年底未使用且未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部门集中支付资金不再批复结转,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对批复使用的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须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完毕,逾期收回财政统筹。对各部门长期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和沉淀在部门实有资金帐户的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经费管理

5.强化“三公”经费管理。通过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不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公车改革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车辆编制和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不符合用车条件的活动一律不派车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把“三公”经费支出变相分解列入其他公务经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原则上不追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6.严控办公费用。积极培育勤俭节约的机关文化,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节约利用资源,控制办公费用。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配置和使用,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推进公务活动和单位食堂节约用餐,杜绝食物浪费行为。2020年办公经费支出原则上比上年下降10%

7.严控会议、培训、节庆等经费。实行会议、培训年度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召开和举办,控制会议和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区外组织会议和培训。倡导简朴节约会风,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列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加强培训管理,对各类培训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控制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庆典、展览、运动会、纪念会等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和经费支出。

8.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计划,按资产配置标准和勤俭适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应权责明确、竞争择优、注重绩效,不得超范围购买社会服务。2020年各预算单位采购支出原则上比上年下降10%

9.严控维修改造项目。从严控制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不得开工;对擅自扩大项目规模、提高标准、突破投资概算的项目,一律不予追加安排财政资金。

三、财务管理

10.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各部门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和政府性奖励,不得擅自突破临时工聘用人员控制数,不得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实施支出报销审核责任制,强化资金结算、使用和票据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严禁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严格执行财政、 财务、会计制度。

11.严控单位资产增量。加强资产配置管理,除新设机构、新增人员外,各单位不得因机构改革新增资产,切实降低单位行政成本。同时,对于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大共享调剂力度,提高使用效率。

12.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各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提高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质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实行“双监控”,在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财经纪律

13.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着力强化部门内控管理,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依法自觉接受监督,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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