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
西财字﹝2021﹞01号
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务管理
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桃花镇政府、各街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对基层单位财务业务工作‘重检查、轻治理’”的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西湖区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西湖区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西湖区财务管理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西湖区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抄送: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区委第二巡查组
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西湖区财务管理共性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效纠正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大部分基层单位财务业务管理共性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财务管理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近年来基层单位存在的“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开展政府采购”等共性问题,促进各部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主要治理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具体内容:
(一)未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建立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等违规行为。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包括记账错误、会计核算混乱、账务处理前后不一至、往来资金长期不清理等违规行为。
(三)财务报账不规范。包括报账凭证不完整,报账手续不完善等违规行为,如:报账票据不附清单,出差未履行出差审批手续,接待报销无公函无菜单,车辆维修不附维修清单等。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包括增减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未按规定程序处置资产、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管理、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出现账实不符情况,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包括对适用政府采购法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不完善等违规行为。
(六)现金管理不规范。包括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等违规行为,如现金支付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大额提现发放专项补助、劳务费等、现金备用金过高且违规存放在财务人员或经办人个人银行卡内保管等。
(七)津补贴、奖金、福利、值班费等发放不规范。包括超标准、超范围、超项目、无依据、重复发放等违规行为。
(八)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治理工作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23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月5日-1月15日)
各单位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各系统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并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要在单位公告栏等地方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区财政局设立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如下:296878218@qq.com。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单位有关情况并形成本部门的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情况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月15日前报送区财政局财监办。自查自纠报告包括组织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5日)
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选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走过场、零报告的单位和收到信访举报的单位。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被查单位本着“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依法移送本级相关部门处理。
(三)总结汇总阶段(2021年2月6日-2月23日)
检查工作结束后,区财政局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梳理汇总全区财务管理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防治财务管理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办,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进度,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务。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治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区财政局及时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构建长效机制。在治理工作中,要把构建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作为根本任务,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出台制度、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