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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4536-0756-2129-7045-958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房管局 生成日期: 2019-09-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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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我区物业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业主满意度、获得感,为城区品质提升和“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建设做出应有贡献,根据《江西省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赣办字《2018》55号)、《南昌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暨深入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关注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按照“精心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总体要求,以打造一批先进的物业服务示范小区为契机,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服务品质提升,提高广大业主、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城区品质提升和“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里组织、县区实施、部门共建、重点打造、择优推荐、以点促面、深入推进”的工作思路,2019年-2021年,全区用三年时间打造一批先进的物业服务示范小区(2019年拟推荐三个小区。分别是国贸阳光、中海朝阳郡熙岸、联发君悦华庭)。具体目标任务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对照分解目标完成打造任务。

三、强化领导

为确保创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一)领导机构

组长:刘海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胡海区房管局局长

成员:张卫民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崔海燕区房管局总工程师

陈巧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胥筱巧区财政局副局长

段纹区城建局副局长(丁公路街道城管所

党支部书记)

张星区城管局党委委员

左国根西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兰敏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总监

刘征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徐松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艾志有桃花镇人武部长

谭力峰南站街道信访维稳专职副科级干部

高俊南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泓西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谌晖朝阳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涂志磊十字街街道人社所所长

杨双红桃源街道司法所所长

刘高勇广润门街道维稳信息员

廖文松系马桩街道维稳信息员

谢玮宁丁公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崇明绳金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启斌朝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崔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房管、民政、市场监督、公安、城建、城管、消防、财政等机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制订创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界定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打造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组织对辖区申报的参评项目的预评工作,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参评项目。

(二)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促进小区内物业企业服务品质提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配合融洽、人员融合;促进小区内外公共服务完善到位、设施设备维护良好、与物业服务无缝衔接;促进小区内外行政管理网格化、全覆盖、无死角。

房管、公安、城建、城管、消防和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将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真正落实到社区、小区“神经末梢”,采取“分片到人,挂牌服务”的方式,按照“日常巡查、主动协调、反应及时、处置到位、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的要求,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考评标准做好建章立制、设施设备维护、公共收益公示等基础服务工作。

西湖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考评标准做好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工作;对小区内的治安隐患依法整治;加强小区的外来人员管理;落实犬只管理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统筹“门”外的道路保养保洁、公厕管理、对区城管局组织施工的绿化进行养护,对物业服务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破坏公共绿化、乱设摊点等行为的查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相关公共服务及行政管理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建立小区协商议事机制,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职能部门、驻地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小区矛盾和问题。

区城建局:负责牵头实施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组织验收;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奖励资金。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小区内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考评标准做好电梯维护相关工作。

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履行好相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维护、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街道(镇):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序自治;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等;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内外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推进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相关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协调物业小区的日常工作;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人员的交叉任职。

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加强小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完善交通安全警示设施;加大小区周边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停车泊位的管理工作和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工作。

四、打造标准

本次打造范围为全区已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基本要求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卫生优美、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公共秩序井然、小区文明和谐、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信访维稳事件、物业服务企业无涉黑涉恶行为、业主满意度达到95%以上、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对照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区直部门要配合协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细化任务、明确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间横向和行业系统内纵向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全面铺开。全区有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的住宅小区(包括开放式老旧居民区)均应积极参与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的打造工作。市、县区房管部门、市物业协会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引导企业有序参与。

(四)稳步推进。按照“三年打造、逐年申报、分步完成”的要求,我区于10月底前制订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计划、项目信息、打造措施、时间要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督促实施,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有关部门预评,择优上报。

(五)考核管理。区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领导小组,按照“逐级上报、分级考核”的方式,从申报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的项目中择优选择3个逐级上报,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项目,将由区奖励资金10万元,具体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另行拟订。同时,此次参与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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