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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7528-0254-6983-3874-29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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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1.空气质量的年际变化(包括6项污染物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西湖区2020年截止到119PM10年浓度为58ug/m,比去年同期下降22.4%PM2.5年平均浓度为31ug/m,比去年同期下降11.6%,,SO2年平均浓度为9ug/m、与去年同期下降10%,,NO2年平均浓度为23.6ug/m,比去年下降26.4%CO年平均浓度为0.867ug/m,比去年同期下降21.8%O3-8H年平均浓度为130ug/m,比去年下降6.8%,空气优良率为90.7%,比去年同期上升14.8%2020年无重污染天气,其中PM10PM2.5达到环境空气二级质量标准(GB3095-2012),SO2NO2达到国家一级质量标准,CO、臭氧因国标没有年均浓度标准,不做阐述。

2.地级及以上城市达标情况

(二)年度及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1.细颗粒物(PM2.5)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截止到119PM2.5年平均浓度为31ug/m,比去年同期下降11.6%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完成情况

象湖国控点空气优良率为92.7%,比去年同期上升10.05%,省控点空气优良率为88.7%,比去年同期上升9.5%.

二、污染物减排情况

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一次颗粒物)排放量及变化情况。

   我区无涉气工业企业,无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数据。

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包括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化工园区整治等。

我区无重污染企业,无工业园区。

2.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焦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我区无焦化、钢铁等落后、过剩产能企业。

3.“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建立台账情况、排查和分类处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数量、动态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等。

我区无“散乱污”企业。

4.2015年以来实施的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情况;地方标准的发布和执行情况。

我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文件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发布地方性标准。

5.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在线监测、执法、改造等。

我区无产生废气排放的重点污染企业。

          6.排污许可证核发。

2020年我区对6家生活锅炉进行网上备案。

7.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具体数量和规模,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情况、具体企业数量,自主开展的水泥、玻璃、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进展情况。

我区无相关行业企业。

8.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治理、高效治理设施建设、涉VOCs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综合治理、精细化管控、集中处置等。

我区无相关行业企业。

9.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排查出的工业炉窑数量、建立管理清单情况、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电改气数量)、达标治理、深度治理数量、重点区域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淘汰等情况。

我区无工业炉窑。

10.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

我区无工业园区。

11.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整治:2018年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各类搅拌站及煤气发生炉等行业集中整治情况,2019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

我区无相关行业企业。

 12.强化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污染整治情况。

我区无相关行业企业。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2018-2020年全省用煤量及其中电用煤量。

我区无煤炭消费。

2.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行政区域内燃煤锅炉年度总台数,其中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治理等进展情况,提供各地市2018-2020年燃煤锅炉淘汰完成情况表;对明确2020年底前设定任务目标的,要提供目标完成情况,提供燃煤锅炉淘汰补贴及激励政策的落实情况。

我区无燃煤锅炉。

3.非燃煤锅炉总台数:包括燃气、电锅炉、生物质锅炉等台账。

全区共6台燃气锅炉。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改造、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等。

5.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水电、核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2018-2020年全省天然气利用总量,全社会用电量,风电装机规模。推进省级天然气管道建设情况。

(三)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调整货物运输结构:铁路、水路货运比例提高、铁路专用线建设、铁路集疏港比例提升、多式联运建设等,出台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情况。

2.     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监管: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的主要车/机型系族的年度抽检率和合格率等。

3.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管:排放标准升级;各城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制定实施,路检路查、遥感检测、入户检查等监督抽测,年检合格率,重点企业门禁系统建设,老旧车辆淘汰、限行及补贴政策等。

今年以来,全面推进黑烟车抓拍和柴油车路检工作,成为全市第1个完成黑烟车抓拍建设验收工作的县区,并与市排管中心联合设立柴油车路检卡口,加强了对黑烟车监控,提高对黑烟车的取证、处罚整治力度,加强了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减少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进入市区内,减少高排放机动车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及合格率,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排放控制区划定与管控等。

我区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排查摸底与编码登记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发动宣传,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业主进行登记备案。并多次与市排管中心联合对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测。

5.船舶治理和淘汰更新:船舶治理改造及淘汰,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新能源推广使用等。

6.车用油品质量监管情况: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推广尿素使用情况;汽油、柴油供应情况;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含检查的次数,检查企业家数、占比,抽样类别、个数,合格率情况;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黑加油站点,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情况,合格率等。

7.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建设情况:超标车、年检数据联网情况,未联网城市整改计划。

  

  8.优化运输车队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报废车“应拆尽拆”;2018-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及占比;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

9.推进港口及机场岸电使用:岸电设施使用、专业化泊位岸电供应能力和使用比例等。

10.积极发展绿色交通:重点实施公共交通设施,充换电站、LNG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注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等。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及复绿情况,含无主矿山。

2.扬尘综合治理:道路扬尘及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各类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管理,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烧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情况等。

一是我区成立了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对我区在建施工现场责任到人,全天候盯在现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为了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意识。各成员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重点检查在建工地:1、按标准设置硬质围挡,规范堆放施工物料,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2、定期进行洒水,易防风蚀起尘。3、喷淋雾炮每天开启。4、工地内行道要进行硬化,5、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池,配备冲洗装置6、对进出车辆要进行清扫冲洗等标准进行检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扬尘治理期间,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标语40多条,排查建筑工地1656次,督促“6100%”不达标工地整改230次;排查裸土30块,督促覆盖12000平方米;约谈工地项目负责人12次,行政处罚40起,处罚金额:51.2万元。

二是开展“渣土运输扬尘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联合执法、监控车辆运输、规范行业管理,基本实现工地路口见本色、运输沿途无遗撒。对城区重点工地进行现场整治,对违规的运输车辆依法查扣,对保洁措施不过关的工地责令其整改。加强对辖区内运输车辆的执法力度,要求车辆运输途中必须做到全密闭,对违规运输的车辆一律进行暂扣车辆,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全天候巡查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发现路面污染情况,及时联系工地责任人清扫路面,并在清扫后迅速进行冲洗,使路面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整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530余台次,执法人员2330余人次,行政处罚119起,处罚金额共计217000元,责令清扫保洁130余起。

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洒水降尘的作业力度。利用机械化作业优势,结合“以克论净”行动,坚持“1+1+6”洗扫混合作业模式,每天3次道路覆盖降尘洒水作业,日均道路覆盖洒水作业600万平方米,大幅降低扬尘指数。主要体现在:减慢了洒水车的运行速度,洒水车运行速度由原来的20公里/小时,降至15公里/小时;增加洒水作业密度,洒水次数由原来的每天洒水一次增加到现在的每天3次,实行24小时不间断洒水制度,全天保持路面湿润;针对突发的污染情况,各保洁公司组织了专项突击队,确保污染情况及时得到整改;加强了保洁,督促各保洁公司增加保洁人员,重点对国控点周边的九州大街、真君路、子羽路等道路进行日常保洁。加大保洁力度,动员全名参与。清理卫生死角、擦洗护栏、对建设工地出口30米内、围挡以外5米内易污染的区域加强保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于区属保洁范围内的45条道路加大了排查力度,各保洁公司、各城管所的地段质检员和区城管委督查科的督查员,地毯式常态化每日排查,夜间增加了值班督查人员。针对偷倒乱倒现象、焚烧垃圾等现象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此类现象及时通知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并拍照取证后上前劝阻。共排查整改问题300余处,涉及路面灰沙、偷倒垃圾杂物、垃圾桶脏污、社区内环境卫生等多项问题。在总结前期排查整改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污染点源情况的排查;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对需处理的问题逐一督办,开展“回头看”,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将问题汇总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形成报告,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提供依据。

四是建立三级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各属地网格员发现此类现象及时通知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并拍照取证后上前劝阻,制止焚烧垃圾、秸秆以及祭祀品共130余起,尤其加强了对焚烧祭祀品的整治,于清明期间增加执法力量开展全区域、无死角的整治工作。

3.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管控及责任落实情况、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补贴情况;建立资金奖罚机制情况等;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

建立三级禁烧网格化责任体系,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行为。

4.氨排放控制:化肥农药使用情况;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建设、区域应急联动等,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

我区制定了《西湖区重污染日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时,启动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区环保局向各成员单位每小时发送空气质量监测实时数据,西湖区房管局管辖的拆迁工地全部停止拆迁作业,区城建局通知辖区在建工地停止土方开挖作业,西湖区城管局停止下发派工单,增加洒水频次。

今年我区没有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没有启动重污染日应急预案。

2.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等,区域秋冬季错峰生产等。

我区按照市调整的应急预案重新修订了我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六)其他

1.减少生活类VOCs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水溶性剂的推广使用情况;餐饮油烟治理情况。

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1、针对辖区部分工地及金属加工店进行焊接作业时普遍未使用焊烟净化器,严重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乱象,西湖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城管局执法队按照“整顿与规范、近期与长期、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的原则开展针对电气焊无组织排放焊气专项整治。对该类违法行为下发整改通知80余份,明确告知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限期整改,逾期将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通过一星期的专项整治行动,辖区工地普遍已经购置焊烟净化器并规范使用。2、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西湖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对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携带泵吸式高精度VOC检测仪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进行气密性检测,同时对设施维护制度落实、回收装置使用情况、操作流程规范化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加油站存在设施气密性不严导致挥发性有机物数据超标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对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并将进行督查。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深化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抽查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加油站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保障。

二是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及时掌握辖区内餐饮企业服务单位办理证照、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无烟烧烤炉具使用情况,督促餐饮业服务单位及时安装油烟浄化设施,并定期清洗。建立油烟净化设施、无烟烧烤炉具清洗巡查整治台账。对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和未定期清洗以及未经环评审批的餐饮业服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辖区内的露天烧烤经营场所和夜市排挡开展整治行动,全面禁止露天烧烤,依法顶格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

2.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包含各设区市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规定情况,及2018-2020年全省烟花爆竹禁限放执法查处情况。

成立了区禁燃办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推广不“炼山”造林:提供2018-2020年全省各设区市批准炼山造林起数、过火面积及同比情况表。

(七)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地方发布实施的政策、法规、标准等。

2.资金投入。

我区投入134.4万元以购买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设备加驻场服务的模式,引进中科光电服务团队,运用激光雷达扫描技术排查出污染热点问题,服务团队通过数据和排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防治建议,六个月以来,雷达扫描出图1200余份,通过扫描,形成空气污染分布图,执法人员按图索骥,找到空气污染源头,第一时间进行管控与处理,取得较好成效;投入14.56万元购置黑烟车路检设备,用于对高排放车辆的尾气检测;投入“洗尘”工作经费786余万元 ,投入裸露土地覆盖、露天垃圾焚烧整治等工作经费25万余元,投入“禁燃”工作经费10万元。

3.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区县监测点位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等。

到目前为止,我区现有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国控站点,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省控站点,在年底之前完成一个街道气站。

4.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

我区无废气排放重点企业。

(八)落实各方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今年制定了《西湖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状及目标任务,根据服务团队提供的数据和管控建议,我区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1134”工作法》,完善了一套调度奖励管理制度,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实施每日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管理制度;设立了一套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对影响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实行举报的,给予奖励,鼓励广大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制定了绩效考核制度,对督查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将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履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对督查整改措施不力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启动问责机制。

2.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通过在电视媒体,街道社区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宣传橱窗等载体,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学校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鼓励每一位小朋友、家长从小事做起,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贡献。

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

我区在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运输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汽车尾气、露天垃圾焚烧、燃煤锅炉、工业废气等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成立了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要自查对工地、道路、企业、车辆等方面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细致、不严密、不规范的问题,是否落实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同时,对标全市统一目标任务,严格对照,逐条明确要求,注重实效,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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