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南昌昶宕新材料有限公司)
西市监撤登决定〔2024〕2号
当事人:南昌昶宕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1MA38DG3F69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12号滨江一号写字楼701室
成立日期:2019-03-05
法定代表人:郑凯波
经本局查明,你公司在2023年9月20日的变更登记过程中,股东身份系冒用国新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表、情况说明、真实营业执照及公章、公司档案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2023年9月20日你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西湖区人民政府或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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