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丢失,现宣布该遗失证件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91-86633296,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附遗失证件名单:
姓名:杨 琴,证件编号:14010530J002,
姓名:陶勇龙,证件编号:14010530J007,
姓名:邓春亮,证件编号:14010530J011,
姓名:王凤娟,证件编号:14010530J016。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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