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范围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投诉:
(一)不履行或者不充分、不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对亲友、关系户或受请托的案件选择性执法,甚至不予查处的;
(三)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
(四)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的;
(五)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执法职权,或者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带着不正当目的随意检查、任性执法,影响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的;
(六)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案异罚的;
(七)利用公共资源和执法中介机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的;
(八)执法过程中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态度恶劣、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的;
(九)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法定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按规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的;
(十一)其他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违纪的情形。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电话:0791-86564915
受理邮箱:343875611@qq.com
来信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6号楼7楼西湖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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