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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398--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2-12-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医疗保障局:“四结合四推动”打好医保基金保卫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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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西湖区风清气正的医药环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西湖区医疗保障局以务实的举措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一是结合普法宣传,推动增强基金监管“驱动力”。积极开展“春雷行动”,增强两定机构责任意识。多次组织两定机构负责人召开医保政策学习座谈会,全方位宣传、多角度阐释、深层次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相关负责人的法治思想,厘清工作职责、划清运营红线、筑牢思想底线。积极联动兄弟部门,敲醒群众守法意识。联合区司法局普法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以法律知识竞答、上门走访等方式在社会面共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截至目前,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及街道社区共发放并张贴宣传海报500余张、发放各类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资料4000余份。

二是结合举报奖励,推动形成基金监管“网格点”。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基金监管工作的网格化、制度化、责任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干部的力量,协助承担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协议监督、欺诈骗保举报、日常信息报告等职责。利用行政奖励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力量,逐步形成以点带面、共治共享的生动工作格局。

三是结合“互联网+”,推动筑牢基金监管“防护线”。利用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智能监管平台等收集查处违法违规线索,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严格落实《条例》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认定,对情节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内225家两定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其中依据定点协议暂停医保结算6家,追回医保基金12家,行政处罚10家,涉及金额总计68.64万元。通过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批次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的打击了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彰显了我局违法必究的坚定决心。

四是结合专项行动,推动织密基金监管“一张网”。认真梳理了欺诈骗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频发、性质恶劣的重点打击内容,从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加强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部门购买服务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通过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我区“十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假药、假病人、假病例、假票据等一系列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监管合力,扩大监管覆盖面。截至目前,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共同查处违规医药机构8家,通过以案促改不断提高基金监管执法力量。

                             供稿单位:西湖区医保局

                          供稿人:徐磊

                          审稿人:何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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