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西湖区医疗保障局315专项检查组对该2家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江西康韵唐朝大药房有限公司南昌西湖区分公司、南昌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桃花月池路店存在将保健品串换为药品申报医保结算的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度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1.停止江西康韵唐朝大药房有限公司南昌西湖区分公司的医保服务资格,同时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责令该药店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7817.58元,并处违规医保基金金额2倍行政处罚15635.16元。
2.停止南昌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桃花月池路店的医保服务资格,同时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责令该药店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34099.98元,并处违规医保基金金额2倍行政处罚68199.96元。
西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