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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南昌市司法局组织我区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自查,结合自查情况,组成督查组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送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现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我区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9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区司法局反映。
联系人: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徐慧妍
电话:86512765;19532007391
南昌市西湖区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西湖区桃花镇桃花一村
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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