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劳监局[2017]2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33号文件精神,2022年四季度,西湖区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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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1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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