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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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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西湖区安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指南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地址:西湖区政府大院内抚生路369号;邮编:330025;电话:0791—86503765。)

一、概述

2015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为主线,保证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重抓好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建设、规范网站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了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做政务公开的推动者, 按照已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业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5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对各责任科室加强监督和指导,并主动接受区政府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实施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合计10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公开的信息中,共分为五大类: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每个大类下,均有2-4个子项。对于2015年我局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我局都及时进行了公开。针对下发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采取措施着力加强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一是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是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络功能,在区安监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政务新闻、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安全教育、专项整治、应急救援等较为全面的信息化平台。  

2、公共查阅点

  区安监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受理窗口,可以依法直接到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目前,尚未有社会公众上门查询区安监局政府信息。

  3、新闻媒体

  每年举办重要活动时,我局都会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告知民众安全生产工作进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邮箱以及接待科室。2015年,尚未收到通过网络发来的申请公开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针对我局公开的信息,我们通过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共查阅室供市民免费翻阅。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任何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3、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有关安全生产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2月21日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5年度数

同比增减(%)

一、主动公开数量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107

-45.9%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网络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4.传真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其中:办结数

 

 

   到期未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国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他原因

 

 

  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三、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说明:“2015年度数”是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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