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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50-0801-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1-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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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六号楼3楼,邮编:330025,联系电话:0791-86565021,电子邮箱:ZLWbangongshi@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教体局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2年,教体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457 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3条;其中:致西湖区辖区全体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阅读量为71097次,西湖区2022年“最美西湖教育人物”投票开始啦!小伙伴们速来投票~阅读量为43722次,西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正在营业)阅读量为32770次。区教体系统共承办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均已办理完成并及时对外发布办结答复情况。2022年在央媒报道51篇,省级媒体报道41次,用文字、图片、视频宣传教体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教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监督执行纵深推进。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及时修订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制度,持续完善“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确保社会公众能完整、及时掌握教育动态;三是建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网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四)重点领域及时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主动公开区教体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领域信息。二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如财政预、决算等。三是重点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用好用活宣传载体,自觉地将各项权利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子女入学等问题,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四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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