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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11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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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96号1楼,邮编:330025,联系电话:0791-865647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西湖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事项,切实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予以更新,每年年初向区政府信息办报送年度报告,2023年共更新工作动态17篇。

(一)主动公开及时高效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0余条,包括“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预算决算”“招考录用”“其他法定信息”等栏目,内容涉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部门预算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行政执法数据公示、行政复议决定及其他重点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从严从实
    我局坚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同时切实把好政务信息审核关,对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书面申请、网上受理平台申请、政务公开专区申请等主渠道的畅通,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环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办公地址、工作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务求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以局长主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审核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重大决策,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的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少,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能力尚需提升。二是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有待加强。三是对政务公开系统性、规范性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标准不够高。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事信息公开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扩大信息公开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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