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南昌市西湖区(以下简称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西湖区财政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把握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围绕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公办事公开,突出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性和深透性,各项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实现了新的提升和长足发展。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尽可能多地公开财政信息,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财政。
(二)认真落实,保证实施
我局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建设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郫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截止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主要公开形式:互联网。201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要是在信息公开平台和本中心网站上面向群众公布。公众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行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目前的基础上应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对财政政策、财政举措、财政监督的披露。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尚不完备,尚未形成通畅的自下而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