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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737-1151-4476-6338-12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1-11-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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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011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我局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迎接2010-2011年度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出台了《西湖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雷雳任组长、编办副主任万晔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同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做到了工作机构保障、工作人员保障、工作场所保障和工作经费保障“四到位”。

领导小组还利用每周局务会专门研究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严格按照《条例》和西府办发[2008]6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全年全系统共组织17次培训,人数达197人(次)。目前,我局已先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并建立监督检查处理机制、考核评比、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年报,将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2010-2011年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76条。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业务流程。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积极拓宽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渠道,建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每年系统已公开的信息,都已装订成册并及时送至区档案局、图书馆,并归入本级查阅点。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通过社会公示信息3000余条;通过新闻报到50余篇。二年来我局已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现场及电话咨询约10366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三是加大专项投入。共投入近5万元建立了《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并与市人社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各单位门户网站相连接,发挥局政务公开栏、有关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建立“劳动维权受理”互动平台,接受投诉案件共220余个,处理完成达到100%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结合我局自身特点,建立《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全面提高我系统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达到了制度透明、效率提高、百姓满意的效果,但是离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等基础性工作力度。二是要做好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做到平均每月上传的信息不少于20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工作力度。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公示,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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