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西湖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cxh.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类:
  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3.发展规划。
  4.工作动态。
  5.人事信息。
  6.财经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西湖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生路369号
   联系电话:0791—86589572
   邮政编码:330025
   电子邮箱:ncxhxxgk@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填写《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我局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