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1.概况信息:街道简介、机构职能,领导干部简历;

2.政策文件:街道制定的在本辖区内共同遵守的规范性文

件;

3.规划信息: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人事信息:领导干部分工;

5.财经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

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动态信息。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等

最新动态信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

情况;

7.其他《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街道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布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西湖区广润门街道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发布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街道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ncxhu.gov.cn/ )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党政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受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羊子街208号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6272482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邮寄信息:南昌市西湖区羊子街208号,广润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30009。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润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9)对于其他情形的,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将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广润门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广润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羊子街208号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6272482

传真号码:0791-86272482

电子邮箱:grm86612831@sina.com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南昌市西湖区广润门街道党政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